多方发力下,我国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建设卓有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国完成造林5.45亿亩,退耕还林543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23.0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6.1%,治理沙化土地1.5亿亩。截至2021年10年间,我国生态功能较强的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地类合计增加了2.6亿亩。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法律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然而在生态建设正酣的背后,也要看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这一问题在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建设中尤为突出。
近日,一头抹香鲸在浙江宁波搁浅后获救再次引发人们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关注。据了解,一头抹香鲸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附近海域搁浅,经过20多个小时的援救,救援船只将抹香鲸拖至目的海域后放归大海。
但由于救援时间的紧迫性以及滩涂环境的特殊性,救援人员尚未对搁浅抹香鲸“体检”,因此搁浅原因尚不明确。重回海域的抹香鲸后续状况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研究表明,造成鲸类搁浅的原因众多,包括气候变换、海洋环境变化、太阳磁场变化等多个自然因素。此外,人类海洋经济活动,海洋废弃物、有毒物质排放、水体噪音污染等因素也成为影响海洋生物正常活动的关键原因之一。
鲸类分为远洋性和近岸性两类,主要依靠回声定位系统来导航和探测。本次搁浅的抹香鲸属于远洋鲸类,江豚、白鳍豚等属于近岸性鲸类。
远洋性鲸类单个个体的搁浅多数源于疾病。疾病会让鲸鱼脱离队伍,随洋来到近岸、滩涂或海岛周围。而群体搁浅,更多考虑的是群体领头鲸回声定位系统受到影响导致。当鲸类的回声定位系统发生紊乱或受到损伤时,鲸类在游动时会产生误判,不能顺利导航,航线错误导致其搁浅。
除了上文提到极端天气等可能引发领头鲸回声定位系统受影响外,人为声纳或长期航运噪音可能是导致鲸类听力损伤的重要原因。
实际上,除了本次搁浅的抹香鲸,去年浙江沿海地区曾发生多起鲸鱼搁浅事件。2021年7月份就发生四次搁浅事件:12头瓜头鲸在浙江临海头门港海域搁浅,5头死亡;2头糙齿海豚在浙江宁海滩涂搁浅,最终获救并被放归;2头瓜头鲸在浙江台州东部沿海搁浅,一头死亡;一头布氏鲸在浙江瑞安沿海地区搁浅并最终死亡。
然而在渔场、港口的经济性活动中,想要打造无污染海洋环境的可能性较低。浙江沿海有着全球货物吞吐量最大的港口宁波舟山港,活跃的船舶运输向海水持续性输入大量的慢性水体噪音,威胁了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
水体噪声污染不能成了生态环境治理的真空地带。因此,在生态环境治理一路狂奔的状态下,仍要注意到海洋生态的严峻性,明确相关部门还要明确监管职责,加大海洋生态环境的治理。同时,提高公众对水体噪音污染危害,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资料来源:财新网、人民日报、科技日报等)
原标题:生态环境建设一路向好 水体噪音污染治理也要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