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消息,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等资金已部分提前下达至新疆。为扎实推进2022年新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能,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2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补贴条件如下:
1.依法依规明确 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首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
5.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新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新疆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 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地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实施方案》指出,根据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情况、各地申报2021年冬小麦、春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补贴面积以及历年结存资金三项因素,核定直达各县(市)补贴资金。各县市应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自治区财政拨付各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资金不足的,由当地政府调剂解决。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各地要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各地州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补贴面积核实和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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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补贴220元/亩!新疆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