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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征求意见标准更新规范仪器应用

来源:化工仪器网编辑:宋池2022/3/25 14:58:30146
导读
近日,推荐性国家标准《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已完成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推荐性国家标准《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已完成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代替GB/T 9722-2006《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规定了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对仪器的要求和分析方法,所用检测器包括热导检测器(TC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电子捕获检测器(ECD)、火焰光度检测器(FPD)。适用于含有可挥发成分的有机化学试剂的主要成分和杂质的测定。
 
  与GB/T 9722-2006相比,修订后的标准主要技术变化有:增加了电子捕获检测器(ECD)和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气相色谱仪的性能要求、整机灵敏度和检测限;增加了仪器的定性重复性和修改了仪器的定量重复性;筛除了进样方法、衰减比标定和记录器的相关内容;修改定量分析中校正因子及叠加法内容,并增加了标准曲线法内容等共18处内容。
 
  气相色谱仪是常用的分析仪器,主要用于测定样品中不同组分含量,其原理是:样品溶液进样后,首先进入汽化室,然后在载气的传送作用下进入色谱柱(载气常用氮气或氦气),不同组分在色谱柱中被分离,最后依次流出色谱柱,被检测器检测,得到其含量。在环境、食品、化工、药物等领域气相色谱仪都有着广泛应用。
 
  现行的GB/T9722-2006《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实施了14年,已经不适用当前的气相色谱仪检测情况。一方面气相色谱仪的技术在十几年中有了显著发展,类型与性能指标都与标准中的内容有很大的不同,当前产品质量检测及市场应用的需求也与十几年前有多区别,另一方面标准中引用的文件也已经作废或修改。因此GB/T9722-2006已经不能指导及规范气相色谱仪在化学试剂检测中的应用。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修订工作由南京群科化工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项目计划号为20212068-T-606。标准起草小组前期调研了 17 家气相色谱仪(GC)的生产企业,23个型号的设备,对市面上使用量大的6种主流型号进行了产品结构、部件功能和技术特点的分析,并验证了不同基体化学试剂的方法学实验。依据原标准 GB/T 9722-2006《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和JIS K0114-2012 《气相色谱法通则》,并参考GB/T 30431-2020《实验室气相色谱仪》标准、JJG 700-2016《气相色谱仪》以及国内外生产企业指标要求对GB/T 9722-2006进行了修订。
 
  新标准符合市场需求及发展,能满足广大用户的使用需求,实施后有助于化学试剂产品质量的控制,提升行业的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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