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来自污染排放的新证据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22/3/21 11:01:56110
导读
该文章重点研究了机构投资者对于企业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表现的影响作用。
  一、研究背景及本文贡献
 
  2013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对103个国家的1000名CEO进行了连续的第三次调查。调查发现,93%的首席执行官认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对其业务的成功很重要,69%的首席执行官预计投资者的兴趣将成为企业将ESG打造成其核心业务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基于此,该文章重点研究了机构投资者对于企业ESG表现的影响作用。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四方面。第一,该文补充了已有的ESG文献,尤其体现在补充了控股股东在企业ESG表现中具有的作用的相关文献。第二,该文为委托慈善理论提供了经验证据。第三,该文的研究结果揭示了美国环境监管政策的演变进程并确定了一种促进企业转型的市场机制——地方机构投资者。最后,该文对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如环境保护、组织行为和公共选择等)同样提供了有益启示。
 
  二、理论假设及数据
 
  本文基于委托慈善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提出了以下假说:(1)与远距离机构投资者相比,本地机构投资者的所有权与附近设施的有毒物质释放量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更为明显。(2a)相比于其他当地机构投资者,当地SRI和当地养老基金的所有权与附近设施的有毒物质释放量的负相关关系更为明显。(2b)相比于临时机构投资者,当地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所有权与附近设施的有毒物质释放量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更为明显。(3a)在环境偏好更严格的社区中,机构投资者与设施毒性释放量的负相关关系更为明显。(3b)在集体凝聚力更大的社区中,当地机构投资者的所有权与附近设施的毒性释放量负相关关系更为明显。
 
  三、实证过程
 
  文中的样本主要来自1994年至2010年的3907个机构投资者样本,并以此为基础分析
 
  了当地机构投资者的所有权与附近设施的有毒物质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本文的主要回归结果如下所示:
 
表1:地方机构所有权对附近设施有毒物质排放量的影响

表2:内生性检验:子样本分析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结论有如下几方面:一是地方机构所有权与设施有毒物质排放量始终呈现出负相关关系。二是这种负相关关系在地方SRI基金、地方公共养老基金和地方专业投资机构中体现的更为明显。三是在环境偏好更严格以及集体凝聚力更强的社区,地方机构所有权与设施污染排放量的负相关关系更为明显。最后,文中同样发现发现本地机构所有权与ESG提案被引入的概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本文的结果为机构投资者在影响企业ESG表现方面的作用机制和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
 
  原标题:文献分析 | 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来自污染排放的新证据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