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国家财政部接连发布3文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单看这3份文件的标题,促进企业发展、税前扣除、“六税两费”减免……似乎就已然能感受到这层利好的意味。
还记得吗?2月28日,国新办刚刚举办了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和提质升级为主题的发布会。当时工信部部长就明确提出,2022年计划要再培育3000家左右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万家左右。在大型企业逐渐步入正轨的当下,国家正在花大力气推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环保作为中小企业占比较大的一个产业,要说这轮利好“利”到谁?环保企业必然是排在前列的。
现在,帮扶面眼见得就更广了,对中小企业帮扶还不算完,微型企业也绝不能成为“漏网之鱼”。《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与《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两份文件开头便已明确了目的——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如何界定?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指出减免政策所适用的小微企业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该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内的三类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公告执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另外,《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中表示,将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重要的两点:
第一,中小微企业在今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二,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就叫,国家说你“行”,你“不能不行”!所以,环保圈的中小微企业,你看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