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重磅!国家能源局拟启动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1/12/8 9:24:15113
导读
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第一批1亿千瓦新能源大基地在多个重要文件、重要场合被国家领导人提及。目前,第一批大基地的1亿千瓦项目已经陆续开工。
  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第一批1亿千瓦新能源大基地在多个重要文件、重要场合被国家领导人提及。目前,第一批大基地的1亿千瓦项目已经陆续开工。
 
  近日,国家能源局再次下发《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省在12月15提前上报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的名单,文件提出:
 
  1)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的原则,以省为主体推动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按时建成后授牌“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协调给予土地、环保、金融、并网等政策支持。
 
  3)上报项目应满足“四大要素”要求:一是不涉及生态红线;二是依托外送通道消纳的项目应基于在运、在建,或已核准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光伏装机规模与通道输电能力相匹配,并落实消纳市场;三是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的项目应在并网后能够实现高效利用;四是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措施,与基地项目同步实施。
 
  4)落实项目业主、用地、环评、并网消纳等条件,已核准(备案)且能够在2022年开工建设,原则上能在2023年内建成并网,部分受外部条件制约的项目应能在2024年建成并网。要统筹基地项目和配套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5)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100 万千瓦,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支架不低于1.5米,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双面组件;坚持联营优先、多能互补,鼓励煤电风光储联营,在同一外送区域内有既有或规划内煤电、天然气发电项目的报送主体优先安排;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式储能,最大化发挥储能效益。
 
  6)并网后利用率低于 95%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利用率标准,组织开发企业签订承诺书,项目建成后按承诺利用率保障消纳。
 
  原标题:重磅!国家能源局拟启动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