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等,编制本规划。规划阐明了未来五年江苏农业农村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
江苏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农耕文明历史悠久,是全国农业主产区和粮食主产省,素有“鱼米之乡”美誉。“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发展,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农村改革有力推进,乡村治理水平逐步提升,乡村面貌和农村民生持续改善,“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加快补齐,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要农副产品保障有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农业连续丰产丰收。粮食产量连续七年稳定在700亿斤以上,创造了人口密度大省份口粮自给、略有盈余的显著业绩,习近平总书记称赞“这对一个东部沿海省份来说很不简单”。蔬菜、禽蛋、水产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充足。2020年,蔬菜产量5700万吨,畜牧业年产值连续10年超千亿元,水产品总产量484万吨,居前列。
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0家、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0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4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52家。培育国家企业77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近500家,家庭农场超过17万家,农民合作社8.5万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70%,高于全国近10个百分点,建成高标准农田4000万亩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0%。农业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
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先后实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等7个整省试点,积极推进一批国家改革试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农村“三块地”改革、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新实践成效明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总量超过2000亿元。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挂牌运行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建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
乡村民生短板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1.1万个村庄、行政村覆盖率达74.6%。改善苏北农房超过20万户,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超过300个。在全国实现城乡区域供水一体化。双车道四级公路、4G网络等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以设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教育水平持续提高,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机制逐步完善。
全面小康基础更加坚实。坚持把全面小康的重点放在农村,突出抓好各项硬任务落实。深入实施富民增收“33条”和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万元,增幅高出城镇居民2.7个百分点。全面打赢脱贫致富奔小康硬仗,全省254.9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收入达6000元以上,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全部摘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构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至2.19∶1,是全国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不少短板和不足,突出表现在:农业基础还不稳固,生产效率提升面临诸多技术瓶颈;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结构性供给矛盾并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生产主体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队伍和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建设亟待加强;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仍在扩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乡村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仍然较大;县域经济发展还不均衡,部分县城带动乡村发展能力相对较弱,乡镇产业层次相对偏低、集聚资源要素能力有限,农村社会建设管理服务不健全,一些村的集体经济较为薄弱。
第二章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和到2035年的“三农”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并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殷切期望江苏“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江苏肩负的重大责任,必须准确把握江苏“三农”发展新的时代特征,始终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认清形势,把握规律,迎难而上,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动因深刻变化:一是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农产品市场不稳定性加剧。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将给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等带来多方面影响。农业生产的气候条件、自然条件等存在不确定性,发生旱涝灾害和动植物疫病的风险不可低估。二是工农城乡之间关联程度提高。我省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后期,具备了较强的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44%,城镇化总体进入成熟稳定、质量提升阶段。制约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藩篱正逐步被打破,工农城乡之间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作用更加直接。三是区域间分工协作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推动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促进各地区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有利于形成更加合理的分工协作。四是持续发展动力增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农村消费潜力不断激发,乡村建设需求不断释放。信息技术的运用将对农业农村发展带来深远而广泛的影响,提供新的动能。
“十四五”时期,江苏农业农村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乡村建设治理进入深化拓展期,农村民生保障进入品质提升期,工农城乡关系进入重塑融合期。充分权衡和兼顾我省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阶段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能性,做好“十四五”时期的江苏“三农”工作,面临“六高一新”的现实选择。一是必须适应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和环境友好的急切期盼,突破农业粗放发展的惯性影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生产技术规范约束,确保农业加快发展。二是必须适应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需要,突破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确立我省农业区域综合竞争优势,确保经济实现高水平循环。三是必须适应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需要,突破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制约,全面加快农业物联网等发展进程,确保农业发展的高技术。四是必须适应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需要,突破农村现代发展制度供给的不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确保农户和农业从业者获得高成长收入。五是必须适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突破农村投入相对不足的累积效应,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和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确保农村居民享有高品质生活。六是必须适应农村社会对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乡村文明水平的期待,突破农村社会建设管理服务长期存在的短板,确保农村达到治理。七是必须适应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让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有序自由流动,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三章 总体要求
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始终坚持“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形势变化,科学谋划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中把握主动权、赢得新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坚决守牢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底线,大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提升农村美丽宜居水平,大力提升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五大振兴”统筹推进。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深化目标导向性改革,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新活力、注入新动能。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让农民群众更多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科学把握地区发展差异,规划先行,分区施策,循序渐进,顺应发展规律,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现状、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水平巩固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基本建立。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根本变化,乡村活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
展望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基本同步,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并做到水平更高、走在前列。
第四章 全面增强农业基础地位
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扭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重要农产品保供行动,统筹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构建科学合理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第一节 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优质粮食稳产增效。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稳面积、稳产量、稳政策、增效益。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战略,实施稳产保供强基工程,突出优质稻麦产业发展,稳定水稻、小麦种植面积,发展玉米、甘薯、大豆等旱杂粮面积,积极争取黄淮地区纳入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落实粮食绿色高质创建、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水稻收入保险试点、产粮大县奖补等政策。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产业基地规模化、收储加工专业化、市场营销品牌化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优质粮食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开展全民粮食节约行动。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保持在740亿斤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3200万亩左右。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相结合,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加大骨干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退化修复等综合措施,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500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以上。
专栏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粮食绿色高质创建。每年建设400个以上示范片,大力推广优质粮食品种、绿色高质技术和模式,推行统一区域布局、统一种子种苗、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专业化服务、订单种植“四统一订单”生产模式,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基地。
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十四五”末全省建成5000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年亩均产能达到1000公斤目标,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前两年以新建为重点,后三年以提质改造为重点。优先在基本农田和“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第二节 保障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
稳定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生产能力。以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生态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稳定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坚持大型集约化养殖与适度规模经营并举,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布局全产业链经营,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标准化猪场,引导中小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转变。深化家禽业提质发展,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和肉羊生产,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等特色畜禽。大力实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推进工程,加快畜禽养殖设施装备升级和技术提升,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打造一批起点高、管理精、效率优的智慧养殖场和全产业链经营企业。到2025年,猪肉自给率达70%以上,禽肉、禽蛋100%自给。
提升渔业生产能力。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优化渔业生产布局,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加强水产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渔业发展基础。大力实施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试点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省池塘生态化改造,改善养殖生产环境,提升养殖基础设施水平。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重点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探索湖泊大水面生态渔业建设模式,稳定沿海滩涂养殖面积,大力发展沿海鱼虾贝藻立体养殖,提升沿海渔业产能水平。到2025年,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900万亩左右,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
加快绿色蔬菜及特色园艺业发展。突出绿色蔬菜产业培育,建设80万亩“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合理确定各大中城市蔬菜保有量目标和保供基地保护范围。引导蔬菜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支持共建绿色蔬菜产业基地,构建稳定的产区销区对接关系。推广蔬菜优良品种和集约化育苗技术,建设“蔬菜+N”复合种养示范区,提高绿色蔬菜产品占比。加快老果园、老茶园更新改造,支持地方茶树种质资源的挖掘与保护利用,选育一批优质品种。推进蚕桑示范基地、标准药材基地建设。到2025年,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5500万吨以上。
第三节 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全面查清资源家底,统筹规划布局省级资源库(圃、场、区)建设,建立省级农业种质资源综合基因库,实施活体原位保护和异地保存相结合、活体与遗传材料保存互为补充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模式。加强种质资源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组织实施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行动,实施畜禽遗传资源改良计划,攻克一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键技术,发掘一批有重要育种价值的新基因,创制一批突破性的新种质。
开展基础性育种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优异基因挖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创新、生物育种技术、新品种选育等科技创新链条,实施一批种业创新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农业重大新品种(品系)创制联合攻关开发,应用全基因组育种、基因编辑育种等技术,推动“常规育种”与“精细育种”相结合,加快突破品种创制、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稻麦优良品种选育水平,开展蔬菜园艺、生猪、肉鸡等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自主培育一批重大突破性品种。
强化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种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集聚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提升种业科技原始创新能力。推进科企深度融合,提升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引导育种创新要素集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种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大力培育种业领域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支持种业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实施新一轮品种更新工程,重点培育亿元以上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加快推广自主可控的本地优质种子种苗,扩大良种覆盖面。
第四节 增强农业产业配套支撑能力
增强农机装备制造业配套发展能力。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推动农业机械化向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复式机械,更多应用北斗终端设备,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设施装备与养殖工艺融合,推进品种、种养方式与装备设施相适应,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支持和鼓励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
增强设施农业配套发展能力。支持设施农业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型设施装备研发,推广标准化温室、新型畜禽养殖、环境控制智能化、节水节肥一体化等设施。加强现代园艺作物优势设施构型设计开发,提升完善苏式日光温室、单体钢管塑料大棚等标准构型,加快突破功能型覆盖材料等关键技术开发,加强环境自动调控、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等智能设备以及节能型设施建造材料等新型材料研发。加快畜禽养殖设施装备升级和技术提升,推广自动饲喂、自动环控等现代化设施。加强养殖尾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适应智能化农业工厂发展趋势,加强智能工厂硬件设施研发生产。
增强粮油机械产业、食品加工制造业配套能力。支持粮油机械产业向智能化产品和全过程服务方向发展。支持骨干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融合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食品制造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加工装备研发,提高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引导食品企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提升智能制造和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改造工程,提升食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过程污染。
增强农业农村设备设施生产配套能力。加强种子生产设施设备研发生产,推进设施农业工程、农机和农艺技术融合创新,加强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支持动物防疫设施、畜禽育种场主要疫病检测实验室和净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施等生产。加强农业废弃物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和装备研发生产。
第五节 推进农业关联产业发展
加强农业关联产业和供给体系建设。畅通城乡区域经济循环,强化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地位。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纵向延伸产业链条,贯通产加销,创造新供给,横向拓展产业功能,融合农文旅,培育新业态,多向提升乡村功能价值,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体系。
拓展农业功能和相关产业发展空间。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拓展升级趋势和需求,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在稳定粮食生产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精品农业和都市农业。挖掘现代食品工业发展潜力,支持与农业关联度高的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积极发展新型肥料、低毒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及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培育壮大新型农用工业。
第五章 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
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现代乡村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加快构建“产业结构优、质量效益高、经营主体强、技术装备精、路径模式新”的江苏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第一节 发展壮大现代乡村产业
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植根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的现代乡村产业。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参与主体多的融合模式,促进资源共享、链条共建、品牌共创,形成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科研助力、金融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载体的作用。到2025年,建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和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业服务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优化布局,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布局,向镇、村延伸,把更多的加工增值效益留在农村。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在产区和大中型城市郊区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方便食品、净菜加工。支持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营养食品开发、品质控制、冷链物流等关键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升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水平。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收入超过1.4万亿元。
优化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与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强休闲农园(农庄)、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渔业基地和农耕实践基地、康养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休闲旅游产品。持续推进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品牌打造,做靓一批精品农庄农园,做精一批热门打卡线路,做响一批美食民宿产业,打造一批精品农旅区,构建全域乡村休闲旅游新格局。到2025年,休闲旅游农业精品点稳定在12000个左右,休闲旅游农业综合收入超过1300亿元。
发展乡土产业和乡村生活服务业。传承发展传统乡土产业,挖掘乡土产业的产品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以县(市、区)为单位,系统梳理乡村传统工坊、乡村手工业、乡村文化、乡村能工巧匠、乡村车间等,建立乡土产业名录。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趋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科技、现代设计提升乡土产业,彰显乡土文化魅力。推进乡土产业进入农业园区、集中居住小区、创新创业园,搭建推介平台载体,让乡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成为富民产业。积极发展订制服务、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共享服务、绿色服务等新形态,探索“线上交易+线下服务”新模式,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运营在线服务平台,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到2025年,培育一批乡土气息浓郁、市场影响力强的地方乡土特色产业。
第二节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方向,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加快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引导发展土地入股、托管、统一服务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促进农业专业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防止工商资本到农村流转土地后搞非农建设。
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域绿色生产示范工程,以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优势产业品牌培育等为载体,推动标准集成和推广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试点实施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全程质量控制工程,全面提升基地产品质量受控水平。加快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到2025年,建设10家以上全域绿色生产示范区,5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
提升农业品牌市场竞争力。以打造高美誉度和高忠诚度“三高”农业品牌为导向,以推进“品牌强农营销富民”工程为抓手,坚持做强品牌与培植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擦亮老品牌与培植新品牌相结合,着力培强一批农业品牌,打造一批“江苏精品”农业品牌。引导支持各地培植10个以上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等培植信得过、叫得响的组织品牌。完善江苏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创新品牌赋能推广方式,提升目录品牌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品牌农产品参展国内外各类农业重点展会,支持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农业品牌大赛和农产品营销促销活动,促进品牌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品牌传播机制。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精准监管”示范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监测网络,加快应急监测和风险筛查能力建设,建设布局10家以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和风险筛查重点实验室。实施县级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乡镇农产品监管站星级评定,强化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点建设,推动“三定一考核”网格化监管提档升级。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实施农产品执法保障工程,提升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能力。
第三节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涉农科研院所领办创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发展服务联合体、产业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统一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在传统服务的基础上,鼓励拓展服务类型,建设集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综合服务集约化水平,提高社会化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构建紧密稳固利益联结机制。以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引导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农业企业参与规模产业基地建设,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保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关联紧密、分工明确、链条完整、利益共享的联结关系。鼓励农业企业吸纳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让农户分享增值收益。
第四节 加快农业物联网发展进程
提升数字农业技术装备研发水平。实施数字农业重点研发计划,加强智慧农业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围绕数据感知、处理分析与辅助决策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加强土壤、水体、农业源气体浓度及动植物生理数据等新型农业传感器创新研发;支持基于5G、物联网及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装备研发;加快动植物生长模型、作物组学大数据、智能决策控制算法等数字农业分析决策核心技术创新研究;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农机作业、农情监测中的应用研究。重点开展农业大数据、农情立体感知、智能农机装备、农业机器人等技术和装备开发,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增强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能力。增强农业生产性数字服务能力,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联合与合作,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发展农业生产“云服务”,加强服务供需智能对接、服务质量远程监管,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推广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集聚省市县农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农业信息化科研体系、国家创新平台载体、农业物联网企业等多方力量,构建新型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及服务体系。
探索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在大田种植、设施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全产业链数字技术应用,探索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以数据流带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各要素集聚,促进产业发展形成比较优势,打造一批产业数字化典型样板。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广泛应用,发挥网络、数据、技术和知识等要素,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有效推动产业融合、服务聚合、数据整合、平台汇合。
专栏2 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项目
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创新应用,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推动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建设100个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
第五节 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省区域功能定位,推动农业差异化协同发展,形成与区域发展战略相配套的现代农业区域布局。沿海地区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做大做强优质粮油、蔬菜园艺、生态畜禽、现代渔业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打造全省重要农产品保供核心区、农业开放合作前沿地、农业绿色发展样板区、现代海洋渔业新高地。沿江地区重点加快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精致精细“微农业”、社区体验农业等都市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和服务功能。沿运河地区注重农耕文化和农业遗产活态保护传承,大力发展稻作、圩田、垛田、桑田等传统特色优势农业,结合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沿黄河故道地区重点加快发展优质粮油、特色瓜菜和规模畜禽四大主导产业和花卉苗木、食用菌、特色水产三大特色产业,打造千里黄河故道现代农业特色走廊。
专栏3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打造沿海农业发展示范区。充分利用沿海地区资源优势,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打响区域优质稻米品牌。发展规模生态农业,建设服务长三角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打造响水西兰花、东台西瓜等一批10亿元级县域特色产业,建设苏系肉鸡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开放型农业,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完善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布局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载体平台。大力推进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重点建设射阳、如东、启东和赣榆国家渔港经济区。因地制宜新建2-3个海洋牧场。
建设黄河故道沿线生态农业产业带。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四大主导产业和三大特色产业,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带、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农产品物流产业带和生态旅游产业带,持续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加强沿线乡村文化资源挖掘,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游、休闲观光游、自然景观游,打造一批具有当地乡土人文气息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一批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围绕精品蔬菜、应时鲜果、名特茶叶、特色畜禽、特种水产、花卉苗木等,推动各地因地制宜确定特色产业主攻方向,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建设一批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产业链条完整、融合程度较深,集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于一体的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针对优势特色产业短板,重点扩建规模化绿色生产基地、发展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冷链物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提升产能、品质和效益。到2025年,每个农业大县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超过200个。
第六节 培植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企业
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实现上下游产业链有效整合,培育一批支撑行业发展的百亿元、行业“小巨人”农业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企业集群。支持开展协同创新和现代产业要素引进集成,支持企业领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推广更具约束力和稳定性的产业链融合模式,引导企业在实施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更加合理的利益分配方式。重视创新团队和科技型企业家人才的培育,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研发,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传统加工型农业企业改造,引进开发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鼓励农业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对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和江苏股权中心挂牌的总部注册地在江苏的农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奖补。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企业达到1000家,国家企业100家,其中超百亿企业15家。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培育一个10亿元级以上的农业企业。
第七节 大力发展开放合作农业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开放合作农业。持续提高农业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实行农业产业集群引资,突出建链、补链、强链,推动一批科技含量足、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落户。深入推进农业接轨长三角,推进上海市外农产品主供应基地和直采直供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配送中心、集散中心、直销窗口建设,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提升产销衔接层次与水平。提升开放型农业能力水平,依托出口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国家农业贸易发展基地和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培育壮大农产品出口企业。巩固现有目标市场,大力拓展新兴农产品市场,充分利用市场和资源,拓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搭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谋划重点农产品境外布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农业合作示范区、大宗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和物流基地。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开放型农业载体建设。强化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港澳台农业技术、贸易、投资合作,强化台创园建设,提升港澳台农业合作水平。
第六章 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行动,建设现代化美丽乡村。
第一节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农贸市场建设。加快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等商品化处理和面向城市消费者的低温加工配送设施建设,推动形成覆盖农产品主要产地、销地和中转集散地的冷链物流网络。鼓励生鲜电商平台、大型零售企业发展“连锁+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冷链央厨+食材冷链配送”“生产基地+电商+冷链快递+智能菜柜”等物流配送模式,探索多温共配模式,推动冷链物流配送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农产品市场建设改造,支持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大做强。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专栏4 农业农村现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保护和监管,“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仓储设施,建设县区“中心库+收纳库”库点框架,整合建设国有粮食企业收储仓容400万吨。优化粮食物流(产业)体系布局,形成“线路+枢纽+节点”的“三横三纵”粮食物流(产业)布局的网络体系。
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园区和重点帮扶地区为重点,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组织等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加快推进苏州南环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南京龙潭冷链物流云仓项目和徐州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支持800个以上主体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200个左右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加快建设农村公路骨架路网,强化与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枢纽、机场、港口等的衔接。结合全省镇村布局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向规划发展村庄延伸。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改善城乡客运出行品质,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提升农村村组道路建设水平,加强通自然村道路和村内街巷道路建设。加快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构建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7%,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9%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护。
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全面摸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底数,制定各行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实施方案,编制县级管护责任清单,积极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综合管护。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全省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提升农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严防严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重大动物疫病,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推动沿海渔港公共设施建设,提升渔港渔区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能力。加强农业农村气象灾害防范,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优化农业气象综合观测布局,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培育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隐患等的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
第二节 强化乡村生态建设
全域逐步开展生态修复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构建多维尺度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重点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土壤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抓好沿江沿海等重点地区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湿地滩涂资源全面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到2025年,全省林木覆盖率达到24.1%,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国考断面三类水质比例提高到80%。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各地加强已改户厕维护。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推进整县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抓好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逐步向周边自然村庄延伸,由村级“建有率”迈向“通户率”,并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提高农户受益率和覆盖面。系统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深入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推动绿美村庄建设。到2025年,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苏中、苏北地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
探索建立乡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保护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重点培育和发展市场主导的二级交易市场。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研究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绿色发展补贴政策,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重点农业生态系统的绿色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农业绿色发展重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名录,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资产、多元化投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专栏5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
适应河道安全性、自然性、生态性的要求,恢复和拓展河道行洪、排涝、引水、灌溉、航运、生态、景观等综合功能,实现“水流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景色优美”的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建成1500条农村生态河道。
第三节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产业布局科学化、生产方式清洁化、投入品使用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精准化,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注重养护修复农业生态系统。加快农业绿色投入品创制、耕地质量提升与投入品利用、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和生态种养殖等领域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构建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鼓励各地制定实施农业农村发展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坚决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在保障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持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对碳排放的科学预测和充分研判,按照“合理控峰、协同增效”的原则推进农业农村碳达峰工作。以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为支撑,优化种养结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集成推广节肥节药节水等绿色技术模式,发展“稻鱼共生”、粮饲—猪—沼—肥等生态循环种养。加强绿色加工物流、清洁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以县域为单位,依据县域耕地面积科学测算畜禽养殖规模,推广“戴庄经验”,持续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加快构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农业生态经济体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建立完善主要农作物绿色高产施肥技术体系,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片)建设。实施果菜茶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工程,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农作物病虫害抗药性监测体系、农药使用强度监测体系和农药有效性监测体系。推进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培育壮大高附加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为主要路径,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方向,大力支持有机肥生产,建立健全粪肥还田利用体系,多途径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95%以上。
专栏6 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项目
在31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整体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立完善强村富民机制,努力打造“生态兴业、生态强村、生态富民”的鲜活样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2022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2023-2025年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实施区域范围。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重点推进农业生态系统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防控、生态健康养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等。
第四节 有序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
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和整治提升。鼓励各地按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重点依托规划发展村庄,改造和新建一批农村社区,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和社区治理能力,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和农民就地就近就业,配套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到2025年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鼓励苏中、苏南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第五节 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着力提升村庄规划水平,立足平原农区、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不同地貌特征,优化乡村山水、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运用好别具一格的地方风土人情,加强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保护自然肌理和传统建筑,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彰显乡村地域特色,打造形态各异的特色田园乡村,展现“新鱼米之乡”的时代风貌。大力发展特色种养、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合理发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培养集聚各类乡土人才,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标志品牌。创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机制,在推进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村庄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全面开展面上创建。将传统村落作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优先支持对象,分批次认定公布省级名录。到2025年,建成1000个特色田园乡村,1万个美丽宜居乡村。
第七章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深入推进万村善治工程,实施乡镇功能提升行动,系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乡村善治之路。
第一节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4+1”乡村治理体系。探索建立“抓管带”组织体系,构建党建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省市县各级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方法创新应用。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以及广大村(居)民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方式,在治理结构、服务体系、治理模式等方面加强治理创新。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加强村规民约制定和修订工作,大力普及厚养薄葬观念,弘扬孝亲敬老文化。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广泛开展乡风评议,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强化线上治理服务,规范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和民主协商,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自治能力。
加强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应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进一步织密织牢农村安全稳定防护网。创新乡村网格化治理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农村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压实管理责任,建立覆盖渔村、渔港的组织化网络体系,推动渔港管理“港长制”和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
第二节 着力增强乡镇功能
健全乡镇服务功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好乡镇联城带村纽带作用和服务农村农民作用,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的综合指挥体系,着力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强化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和乡村治理中心。健全县镇村三级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强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整合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大力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乡镇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创新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一窗受理等制度,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代办制度,确保村民群众就近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按照管理权限,乡镇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水平。
加快发展镇域现代乡村产业。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推动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加快标准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和产地市场建设,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在重点中心镇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根据特色资源优势,聚焦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资源开发项目,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乡村产业产值超10亿元的重点经济镇,提升“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水平。
第三节 强化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村党群服务中心“六个规范化”建设。适时启动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提升行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推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政治功能、服务内容、设施配置、管理运行、基本保障“六个规范化”。新建和改扩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按要求规范悬挂“一徽一标四牌”等标识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及时规范更新。
推进“四站合一”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支持、村社管理、功能配套、市场化运作的集电商、金融、招商引资、产权交易“四站合一”的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体系,集聚各类服务资源,叠加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地打造为农民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乡村综合服务网络。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提升行动,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把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更多的服务资源和要素嫁接到为农综合服务社平台上,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
提升农村社区服务能力。加快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乡村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提供清单式服务。创新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一窗受理等制度,提升服务的便民性。鼓励农村社区采取“三社联动+”机制,整合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增强创新治理服务能力。支持设立农村社区服务站(点),推动农村社区公益性服务、市场化服务发展。
第四节 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效能
全面落实乡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持续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建立“统抓乡村、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将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班子建设一并纳入市、县党委书记党建责任清单、述职评议考核。通过在乡镇相关职能机构挂牌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强党务力量。落实村书记“县乡共管”制度和县级联审机制,推动村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深化以“专职五级”为核心的村书记专职化管理试点,完善分级准入、梯次晋升、精准培育、差异激励、动态管理“五大体系”。持续实施村(社区)书记“百千万”工程,推动基层带头人队伍整体提升。探索加强城乡融合地带党建有效路径,对新型农村社区、农房改善集中居住区等强化分类指导,及时完善党组织设置,建立有效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转型和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第五节 加强农业农村执法工作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统筹优化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厘清监管和执法职能,规范设置执法机构,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严格落实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省市县乡镇执法事项的权责、职责边界。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综合运用执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
第八章 全面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健全农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第一节 发展乡村社会事业
加强乡村教育。依据农村人口出生与流动情况,合理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优质均衡,抓细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平等接受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公益普惠、方便就近、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弱势群体儿童享受学前教育服务。
加强乡村医疗卫生建设。实施健康乡村促进行动,合理规划设置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乡村“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实施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转设社区医院。持续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积极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开展村卫生室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开展健康镇村建设。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掌握健康技能。到2025年,建设20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率达78%。
专栏7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升项目
在涉农县(市、区)深入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儿童、妇幼保健等专科医院。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提档升级工程,普及远程医疗服务,推动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检验等五大中心覆盖所有县乡。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标准化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稳定充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整合基层计生专干、职业健康管理等力量,扩大卫生监督队伍。
加强乡村就业与社会保障。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升城乡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化水平。建设全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江苏医保云”。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不见面”办理,稳步提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水平。构建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形成多层次服务网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推进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打造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一卡通”便捷服务模式。深化乡村殡葬改革,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现有农村敬老院设施资源转型升级,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3所以上服务保障能力覆盖周边2-3个乡镇,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服务的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养老的政策支持,优先保障其享受居家社区养老及上门助老服务。发挥城市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市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鼓励优质城市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居家上门服务等,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
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办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创新搭建平台、就业增收提供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形成保护合力。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至少1个儿童“关爱之家”,村(居)建有儿童关爱点,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充分发挥儿童“关爱之家”功能,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的基础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二节 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提升农民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组织农民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引导农民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采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政策宣传,增进农民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更好武装党员、教育人民。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在惠及各类小农户的基础上,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农业农村双创青年、中小农业企业产业双创新农人等为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加快形成一支能适应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大高素质农民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各地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技术技能比赛和创新创业标兵选树与资助,畅通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加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制度,合理确定培训范围。开发一批符合新经济、新产业、新职业发展方向且适合农民需求的职业培训工种。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引导推动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新培育高素质农民75万人。
提升农民专业技术水平。加快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实施终身学习平台建设计划,打造智能化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加快构建以市场化和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为依托,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一村一名责任农技员”包村联户制度,每年培育5万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下沉基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服务,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创新实体。依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加强职业农民、农民工培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天候、保姆式”农技信息服务。
第三节 繁荣兴盛乡村文化
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全国和省级试点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现全省县(市、区)全域覆盖、全面深化。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理论宣讲、惠民服务、科学普及、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在乡村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强化典型示范,深化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推选活动,培育选树系列最美乡村人物,推动道德讲堂建设镇村全覆盖。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开展诚信用户、诚信市场等推选,探索建立村民诚信档案,健全褒扬惩戒机制。开展乡风文明测评指数监测。全面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50%以上乡镇创成省文明乡镇,50%以上行政村创成设区市文明村。
加强乡村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群星奖优秀作品巡演、全民阅读春风行动、农民读书节等文化活动。加快实施江苏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涉农信息进乡村。创作生产一批展现乡村振兴、农村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生动实践,塑造新型农民形象的优秀电影、电视剧、戏剧曲艺等文艺作品。持续推进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中国农民丰收节成风化俗,鼓励群众参与传统节日民间文化和民俗活动。深入推广“马庄经验”,支持农民群众自办文化,扶持具有乡土特色的文艺创作,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文化文艺活动。加强农村演出市场和演出团体的管理,大力整治低俗节目表演。实施群众文化“百千万”工程,培养认定一批优秀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团队和骨干。探索以设立“乡风文明志愿岗”“新乡贤+志愿服务”等方式促进乡村文化建设。
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探索多样化的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方式,适度发展农耕文化产业,推动农耕文化释放新活力。加大农耕文化的发掘力度,对农耕文化的数量、分布、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开展系统识别与普查,分类开展保护。在全省建立一套地域性强的农耕文化保护目录,传承一批标志性强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一批历史性强的乡村遗址、聚落和生态景观,建立一批科普性强的农耕体验基地、教育基地和文化馆,建立健全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制度体系。
第九章 全面深化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收入均衡化、要素配置市场化、产业发展融合化。
第一节 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加强城乡发展统筹规划和布局。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科学编制市县空间总体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精准落地。统筹推进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产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重要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及布局。根据需要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覆盖市县全域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
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县乡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护一体化。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县城集聚人口功能,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在县域内就近就业、就地城镇化,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
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创新乡村振兴用地方式,鼓励各地探索点状供地模式。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搭建城乡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促进工商资本有序入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以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为抓手,支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探索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的方式,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争取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支持企业加强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支持搭建利用市场化资金的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
健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健全城市优质资源要素下乡长效促进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适合的事业。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员下乡、科技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支持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区)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大力建设高能级产业园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区等规划建设一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本要素入股园区。
第二节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常住人口社区化管理体制
实施城乡一体的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加快实现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户籍准入同城化累计互认、特大城市区域间转换积分落户。按照国家部署依法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自愿落户,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在原籍地或者就业创业地落户,推动建立城乡有序的流动人口迁徙制度,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力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不断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机制。依托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建立健全平等就业制度,推进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探索建立新业态平台企业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第三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提升县城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增加就业机会,激活城镇经济基础,带动乡村产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升现代乡村产业发展配套服务水平,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建设质量检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区域公共品牌运营维护机构。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收集处理、排水管网建设等短板弱项。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补强城镇体系重要环节。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推动在县城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
推进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个性化高质量发展。坚持分类引导、差别发展、择优培育,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发展一批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逐步改善一般小城镇环境面貌,促进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选择一批区位条件优、现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小城镇,培育成为重点中心镇。增强重点中心镇特色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纽带和关键节点,支持重点中心镇加快建设发展。择优培育一批在产业、文化、资源等方面具有特色的小城镇,突出特色化发展导向,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合理保护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传统街巷、自然基底、空间景观等特色资源,塑造特色风貌,提升城镇空间品质。加强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划,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将被撤并乡镇纳入统一规划,妥善解决被撤并镇区群众的重点民生问题,推动与中心镇区的统筹联动,统筹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被撤并乡镇办事机构的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突出主导产业、小镇特色、功能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新供应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第四节 持续推进村企共建
实施“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推进村企在产业发展、产品市场、智力人才、生态价值、集体经济、社会事业等领域开展共建,构建村企联业联责联心的长效发展机制,推动村企要素互换、供求互补、深度融合。完善南北对接机制,进一步引导苏南五市、南通市与苏北异地联建,推动南北对接、跨江发展。引导企业、村集体、农户等各利益相关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土地、劳动、技术、资本等多种要素联合合作,正确处理好企业、村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共同分享村企合作发展成果。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搭建全周期、全流程、全功能的项目管理机制,推动项目管理时序化、目标化。健全村企合作政策体系,强化村企合作要素保障。加强政策集成,以村企合作项目为载体,一点多试、综合推进,推动农村改革举措集成联动,释放改革红利。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版块,引导供需有效对接,为村企合作、供需匹配提供高效信息服务。
第五节 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持续提升工资性收入。区分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农民就业渠道、就业特点和就业人群,建立健全市场需求导向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鼓励产业园区、农业企业、各类小微企业以多种形式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探索实施对企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奖励政策。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招聘方式,构建信息、指导、招聘和培训全程服务平台。
大力拓展经营性收入。完善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融资、用地、人才支持,探索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机制,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创业,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创客平台。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康体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发运营。鼓励农业企业通过订单生产、资源配套、市场服务等,与农户建立紧密协作关系。
有效扩大财产性收入。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赋予集体成员更加完整的财产权利。引导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闲置宅基地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建立互利共赢的产业联合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休闲旅游、乡村手工业等新业态。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农户依法取得的闲置宅基地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流转。
稳步增加转移性收入。加强各类涉农资金优化整合,探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探索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集中投入到相关承接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生产者补贴制度,通过财政补贴等支持农户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进一步健全农民补贴实施管理制度,调整扩大农业生产者补贴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发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或业务。
第十章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
突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突出扩权赋能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突出富民惠民推进农村民生领域改革,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深化行动,推动农村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的基础上,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经营方式多种实现形式,构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
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纳入名录管理。引导家庭农场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组建家庭农场联盟,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基本实现村域内示范家庭农场全覆盖。开展农民合作社“双建双创”行动,促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发展,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广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提升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小额短期快捷有效的需求。到2025年,培育各级示范家庭农场30000家以上、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00家以上。
健全“四小”农户支持保护机制。加强对传统经营小农户、传统技艺小农户、小规模纯农户和低收入农户“四小”农户的支持保护,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的托管式、订单式、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小农户急需的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等服务领域提供多形式、多元化服务。支持小农户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小农户因地制宜发展乡土产业,支持小农户发展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将小农户作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的重点培训对象,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和水平。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鼓励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式、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小农户创办家庭农场。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村集体组织小农户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巩固拓展资源发包、物业租赁、资产经营等传统发展路径的基础上,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持续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健全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到2025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多元路径基本形成、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优化完善、发展动能持续有力、经营机制规范高效、服务成员和联农带农能力明显提升。
专栏8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加大政策集成创新和扶持力度,鼓励各地从自身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优势和城镇化水平等实际出发,大力发展融合经济,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加快发展服务经济,创新发展“飞地”经济,鼓励村村“抱团”,深化村企合作,探索村社融合,规范法人治理,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特点的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在全省选树一批改革有成效、发展有路子的“共同富裕百村实践”典型乡村。
持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聚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突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推动“三农”领域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为目标,通过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全国和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验经验。强化试验成果总结推广,定期提炼总结改革典型案例和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导向作用,推动试验成果向政策措施转化。
第二节 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坚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组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模式,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夯实土地承包管理基础。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线上交易,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健全经营权流转服务保障机制,盘活拓展土地经营权权能。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引导进城落户的承包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在土地流转中严格限制土地用途改变,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激活土地要素。加快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兴办相关企业。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昆山市、盱眙县、泗阳县、沛县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力争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退出、收益、审批、监管等方面率先形成制度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第三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整省试点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创新运营方式,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新的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探索推进“政经分开”改革,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独立规范的市场主体,打造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的新格局。
推进乡村资源资产权益化。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探索土地、生态等农村核心资源资产化、资本化。鼓励改革基础较好地区继续开展运营机制创新、产权权能拓展等深层次探索。鼓励乡村统筹利用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等全域空间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民间工艺、传统民俗等地域文化资源,发展特色种养、乡土特色手工业、休闲观光、农创文旅等多种产业业态,推动乡村生态、文化、旅游等资源资本化。打造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形成生态消费市场,促进乡村生态资源的货币化。
持续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丰富农村产权交易品种,逐步实现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资源进场交易、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的涉农产权市场化交易。严格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易合同。依托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引入线上支付、云签约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线上线下交易并行发展。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标准建设,加强农村产权交易软硬件建设,全面推进交易流程、交易场所、交易服务标准化。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
加强农业科技发展“政产学研”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动形成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宏观管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科技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联合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对现代农业领域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构建现代农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定期发布、衔接、落实机制,引导科研单位围绕需求强化科技攻关。建立健全涉农科研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权改革试点,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农业科技应用为牵引的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体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发展农业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和推动农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农业企业加强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研发能力建设,支持农业企业积极打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引进孵化一批高水平专家团队和高科技企业,推进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在江苏落地。
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县乡农业推广机构的公益性服务职能。深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支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农业科技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实施项目等多种方式,加快农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发展多元化社会服务组织,鼓励供销系统、农垦系统、社会团体、龙头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的组织化程度和效果。
专栏9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集聚省内农业科技资源,围绕育种、栽培、养殖、植保、土壤肥料、疫病防控、资源利用、加工、营销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环节,系统开展技术协同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及决策咨询等。重点选择优质稻麦、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等优势主导产业,继续构建完善25个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分别由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技术创新团队、推广示范基地三个层级组成。
第五节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薄弱环节发挥主力和骨干作用。以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为重点,指导商业银行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发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将更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领域。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实现乡镇、村居保险服务全覆盖。完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推广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创新开展农村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产品质量保证险、渔业保险等涉农保险。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能。加强低收入人口小额信贷等金融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发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乡村振兴)板”功能,支持农业企业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县城新型城镇化等专项企业债券。推动保险资金直投方式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拓宽农业农村领域融资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产品和小额支付结算功能。提升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推动支付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拓展,提升多层次支付体系在农村的覆盖率。
第六节 探索乡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提升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网上查询和网上申请,切实维护农民工等流动就业群体的养老保险权益。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更好实现梯次减负。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做实市级统筹,在设区市范围内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标准。健全完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机制。深入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合理制定筹资标准,切实缓解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完善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城乡一体的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办法,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救助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完善“急诊救助”模式,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救助预案。
第七节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牢牢树立“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理念,紧盯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深化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加强供水成本核算和监审。强化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多渠道筹集安排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加强资金执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推进工程管护组织多元化,推进已建工程管护组织良性运行,发挥好工程管护、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作用。
第八节 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以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为目标,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为骨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提升工程,推动各地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在大中城市开拓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业务,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信息化改造,建设一批集信息公示、交易溯源、联网监测等为一体的智慧市场。深化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产销对接。组织实施基层组织强基工程,持续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功能拓展,探索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和城乡社区消费合作社。到2025年,改造升级基层社500个,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300个,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100个,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500个。
第九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着力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省级层面将“6+2”重点地区、12个重点县(区)作为重点帮促地区,将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作为重点帮促对象,定期监测评估,适时优化调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分类优化调整,工作重点转向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确保重点地区农村居民及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经济薄弱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长效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促。完善基础数据库,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保障,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深化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强化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
构建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对经济薄弱村进行帮促,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稳定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注重特色产业长期培育,提升“一村一品”发展质量,深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消费帮扶、农旅融合等方面,培育更多新模式、新业态。加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力度,鼓励创建特色田园乡村。组织文明单位与经济薄弱村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大力宣传创业致富、勤劳致富先进典型,激发低收入人口奋进向上的精气神。继续派驻帮促工作队、选派第一书记到经济薄弱村。
落实帮促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优化共建园区结对关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省级特色园区建设工作。优先支持重点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对重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道路、水利、物流、电网、学校和医院等提档升级,持续改善发展条件。深入推进专项帮促、行业帮促、社会帮促,构建多方力量、多种举措互为支撑的大帮促格局。加强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智力等政策支持。
第十一章 全面强化综合支持保障
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创新优化载体建设和政策扶持,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
第一节 持续加大农业农村建设发展投入
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与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相衔接。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短板弱项、创新试点,不断加大公益服务、生态保护、数字智能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省以下“三农”领域财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压实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各地按规定统筹使用资金,提升县级财政支农统筹能力。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内、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申请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严格规范政府融资行为。
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稳步提高、逐步优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和结构,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域调剂政策,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考核奖惩机制,到“十四五”期末,以省级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持续投向农业农村。着力优化农业农村投入结构,健全投入机制,创新投入方式,优化投资环境,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参与农业项目开发。积极发挥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依法合规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投资情况规范有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规范有序盘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建立项目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国有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帮扶援建等方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加快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设
完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体系研究,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健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加快在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产品分等分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冷链物流、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制定一批标准,促进标准有效供给。引导农业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国家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等标准化技术平台,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培训和示范推广等服务,持续提升农业标准化发展水平。以村容村貌提升、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垃圾处理、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为重点,制定实施一批标准,建立农村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围绕农村基层党建、村级事务公开、村级议事协商、农村治安防控、农村综合改革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等领域,加大标准研制力度,探索建立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第三节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加快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加快农村地区接入网扩容、4G网络深度覆盖,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建成城乡一体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推进乡村数据资源平台共建共享,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全省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整体规划设计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加快完善“慧眼守土”视频、地下水、地质灾害、耕地质量、农业气象等各类监测网络,加强全省农业基础资源、“天空地海”自然资源、农村生态环境、农业气象灾害等动态监测监管,形成“江苏农业农村一张图”。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制度机制,依法维护数据权益,切实保障数据安全。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乡村基础设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智慧管理服务市县全覆盖,建成一批智能化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跨界配置数字技术等产业要素,发展线上云游等新模式,做靓“苏韵乡情”品牌,以信息技术带动业态融合,促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培育“苏货直播”等优质农村电商品牌,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持续开展农产品电商“万人培训”与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支持各地打造资源整合、功能聚合、产业融合的新型电商园区、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提供电商综合配套服务。打造一批电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建成一批省级快递示范物流园区、县域邮政物流运营中心。加强品牌培育与标准制订,进一步延伸电商产业链和价值链。
提升乡村信息服务水平。加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优化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网络布局,拓展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专家团队,开发适应“三农”特点、易学易懂、经济耐用的信息终端和技术产品,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加快农业农经、气象水利、文化教育、医疗社保、邮政供销、社会救助等涉农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到村。依托益农信息社等载体建立完善“互联网+乡村综合服务网络”,改造优化省益农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农情资讯、农技知识、专家指导等公益性资源,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强化平台操作培训及推广应用,鼓励将地方涉农公共服务资源接入省益农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属地化特色精准服务。
推进乡村数字治理能力建设。完善江苏基层党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推广网络党课。总结推广“支部+电商”等互联网党建新模式,推动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推动“互联网+党建+群建”工作,大力实施“阳光行动”,促进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和数据共享,畅通社情民意。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应用,提高乡村综合治理精细化水平。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组织开展在线帮扶,培养村民公共精神。打造新时代升级版“技防城”、农村“雪亮工程”,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应急广播建设与管理,提升终端“大喇叭”覆盖水平。升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智慧司法所”实现全覆盖。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村居下沉。
专栏10 数字乡村建设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县域选择1-2个(类)特色优势农产品,构建“1+1+N”产业化运营机制,统筹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认证等服务,加强完善农产品产地初深加工、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县域农产品出村进城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形成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省主要农业县(市、区)全覆盖。
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苏农云”)建设。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建成集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共享等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形成全省农业农村“一张图”,实现以图管地、以图管产、以图智农、以图防灾、以图决策。支持省级“苏农云”平台功能优化拓展,同步构建一批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行业应用系统,加快云化部署,逐步打造“应用全打通、业务全融合、资源全调度”的江苏农业农村大数据“一云统揽”新体系。
第四节 布局建设一批农业农村发展载体平台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载体建设。建设提升一批组织管理健全、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强化产业集聚、要素集聚和政策集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范提升现有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水平,做大做强综合性园区,做优做精专业型园区,加快加工产业集群集聚和优化升级,打造一批五十亿级和百亿级的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强镇。到2025年,再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农业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融入全球和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国家农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在江苏布局建设,争取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装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南京农高区组建未来食品技术创新中心,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充分发挥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的资源集聚作用,进一步提高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平台建设水平。对接生物农业、未来食品、农业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需求,加快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打通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利用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快推动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共建共用共享。
专栏11 科技创新重大载体平台建设
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围绕建设科创中心配套载体,深化“一核四园多基地”规划布局。建设华东区域科研高地,引进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设千亿级产业地标。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紧扣“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和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战略目标定位和“绿色智慧”建设主题,加强创新资源集聚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农村大型加工、物流和交易市场建设。结合区域、交通、市场等不同优势,通过完善规划布局、优化管理方式、推进新建改造等措施,重点布局一批涵盖加工、物流和贸易等大型区域性农产品综合中心。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引导市场提升环境、完善功能、优化服务,向超市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发展,推行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批发、零售分区经营,引导市场建立基于经营管理、电子支付、物流配送、仓储冷链、食品安全溯源等于一体的信息化数据应用平台。推动农商互联互动,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依托“一村一品”等工程,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田头市场。
专栏12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重要载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围绕产业强园、科技兴园、生态立园、机制活园,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带动建设一批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国家级农业园区为龙头、省级农业园区为骨干、市县级农业园区为基础的梯次推进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优势更突出、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引导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聚焦新主体孵化,建立农产品加工创业中心、中小型高新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新农民和各类主体入园创业创新。重点建设20家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
第五节 持续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开发
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成长政策体系。坚持引进培养相结合,“老农”“新农”“智农”相统筹,对乡村人才进行分类开发、分级培育,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明显的乡村人才队伍,凝聚乡村发展人气。深入实施乡土人才“三带两助”行动计划,完善评价举荐、培养激励、技能教育等体制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支持基层事业单位择优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鼓励基层招录单位特别是乡镇机关在编制职位计划时适当提高涉农专业比例,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全面实施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持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工作。实施农业管理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农技人员学历教育和农业管理人才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双高计划”涉农高职院校尽快建成本科层次职业高校。全面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完善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助机制。
探索开展乡村振兴学院建设。适应基层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社会事业等各领域对人才越来越迫切和旺盛的需求,打破城乡、区域界线,调动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现代农业园区以及相关社会力量,探索组建专门的乡村振兴学院。以乡村振兴学院为龙头,建设集实践教学、技术展示、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实现教育培训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构建适应乡村发展需要培训培养各类乡村人才的教育培训体系与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人才培养质量。
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评价农业科技人才的核心指标,引导农业科技人才到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用好“乡贤”资源,引导本土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工商企业家返乡创业。实施“青春四进建功乡村”行动,推动青商企业、“青”融资本、青年人才、青年风尚进村。推进“互联网+创业服务”,开展“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和创业指导专家团基层行活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人才加入机制,探索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政策。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完善“人才贷”金融支持政策,为乡土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保障。
第六节 创新优化乡村发展支持政策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促进农业补贴精准发放。优化完善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推动新增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健全粮食收购价和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奖补等政策落实机制。支持池塘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稻田综合种养和海洋渔业发展。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推进主要品种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大财政对优质优价粮食收购、储备的支持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猪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加强惠农政策集成配套。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发展阶段不断优化调整财政支农政策,支持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持续改善乡村投资环境,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市场积极性。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在市场化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贷支持、购买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农房改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省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苏农贷”产品。加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放大倍数。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在推进土地流转、融资担保、承包地有偿退出等方面的应用。定期发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综合指数以及耕地经营权、养殖水面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转让交易价格指数。
健全农业关联产业支持政策体系。围绕增强区域性、综合性竞争能力,积极推进农业战略性结构性调整,构建支持以农业为基础的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发挥企业债券融资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加大对农业关联产业发展的投入。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资金和基金,强化对农业相关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鼓励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保障农机、食品装备、粮油加工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农业相关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
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实施党建乡村振兴行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体制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优先发展落实到“三农”各方面各环节,资源统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良好格局。
第二节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体责任,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考核监督等作用。各地区要依据全省规划科学编制地方规划,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根据全省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制定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细化落实并指导地方完成全省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推进全省规划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第三节 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完善涉农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涉农法规规章的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规范设置执法机构。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强化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推动法律法规进乡村,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四节 动员广泛参与
建立乡村振兴农户内在激励机制,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格局。发挥工会、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智库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实践,凝聚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强大合力。
第五节 加强典型示范
科学把握全省乡村发展区域差异,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和生动实践,带动全省面上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县建设,编制政策需求和赋能清单,加强模式总结和推广应用。各设区市、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镇、村建设。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的创新热情和活力,凝聚群众和基层的智慧和力量,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探索经验,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涵养底气、夯实根基,注入源源不竭的驱动力。
第六节 严格考核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年度实绩考核,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类政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支撑。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客观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
原标题:江苏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