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1年9月10日公开《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年)》(下文简称《年报》),对2020年全国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作了详细统计。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等污染的重要原因,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亟待重视。
据《年报》统计,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72亿辆,比2019年增长6.9%,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92.0万辆。(如下图所示)
2020年与2019年机动车保有量对比图
此外,就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来看,2020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593.0万吨,与2019年相比,呈上涨趋势。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69.7万吨、190.2万吨、626.3万吨、6.8万吨。将这四项污染物的排放量与2019年相比,只有碳氢化合物(HC)的排放量增多,其余三者的排放量均有所下降。
由此可见,虽说2020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9年相比,呈上涨趋势,但从具体的四项污染物排放量来看,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这三者的排放量均有所下降。
总体来看,2020年,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依旧超过90%。柴油车NOx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PM超过 90%;汽油车CO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HC超过70%。
可以说,从燃料类型上看,4项污染物排放分担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占比最大的为汽油汽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则为柴油汽车。其中,柴油类汽车在PM排放分担率上达到100%。
重型柴油车
一直以来,对柴油车的污染治理便从未停止,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在2019年的基础上,2020 年,各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继续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在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升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开展车用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1日公开襄阳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其中,在对开展氮氧化物减排专项行动中提到有关重型车辆的建议:重点用车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内部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日进厂运输车辆数量减少50%。
据了解,5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发布会通报,自2021年7月起,我国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标志着我国汽车标准全面进入国六时代。与国五标准相比,重型车国六氮氧化物将减低77%。
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实,加上运输结构的调整、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的健全完善等各项举措,都将会减轻重型柴油车对大气的污染。
报废机动车回收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可获得的资源主要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和废油。每一吨再生资源中可以回收72.0%的废钢铁、6.0%的废有色金属、6.3%的废塑料、4.4%的废橡胶、1.7%的废玻璃、0.9%的费油,拆解过程中还会产生5.2%的拆解损耗和3.4%的其他废弃物,包括不可再利用的钢化玻璃、皮革、海绵、棉织物、木制品、废电路板等。
据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数量为12万辆,较2019年同期减少35.7%。据《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数量239.8万辆,同比增长4.5%。
2019年6月1日,随着《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取消了对回收企业数量控制的要求。第十二条还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通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这一规定让报废机动车的利用价值得到了提升,对拆解回收企业和车主来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019年12月,有关部门修订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再次明确了回收拆解企业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要求以及操作规范。
2020年商务部、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方式,规定“五大总成”可以回收再利用,并建立相关台账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谋划布局“十四五”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
原标题:移动源污染治理频频加码 推进重型柴油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