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历史,2013年是重要的时间节点。在这一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大气十条”发布实施。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改善空气质量,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原环保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这次检查范围包括京津冀“2+26”城市、长三角以及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围绕这三大重点区域,从2013年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到2017年进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再到目前正在进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由此来看,生态环境部对重点区域所进行的大气检查及帮扶已经持续了8年之久。
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
说到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这一特殊名词的来源,那还得从2013年说起。
2013 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为治理三大重点污染区域之一的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部推行“2+26”政策。
从总体上来看,在政策实施后的两年内,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2+26”政策在针对解决冬季污染问题(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等)上,效果尤为明显。
随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6年同期下降33%,重污染天数下降52%。
尽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攻坚取得积极成效,但从公布的数据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仍是全国PM2.5浓度最高的区域,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5%以上。2020-2021年秋冬季是第4个攻坚季,任务重,攻坚脚步不能停。
汾渭平原
随着“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均全面超额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圆满收官,大气污染防治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不可忽视的是,还是有个别区域污染相对较重,时段重污染天气仍有发生,例如汾渭平原。
早在2018年9月,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成立,晋、陕、豫三省11个市(区)成为联防联控区域。区域性的联防联控有利于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同时,汾渭平原在秋冬季的大气污染防治上也是依政策而行。2020年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并且,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提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要求系统谋划“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督察执法。
业内人士分析:汾渭平原主要是燃煤多、工业集聚、车辆保有量大,三大结构问题比较突出。在“十三五”时期行之有效的措施可继续施行。对PM2.5和O3的污染问题要协同控制;对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进行深化,指导其他跨省交界地区、城市群逐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导向,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长三角
2018年以来,长三角地区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尽管秋冬季攻坚取得积极成效,但长三角地区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仍比其他季节高50%-70%,重污染天气占全年95%以上。
2020年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十三五”、蓝天保卫战等多重指标的考核压力下,完成绩效分级的工业企业将全面面临差异化减排。
以水泥行业为例,多地召开水泥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座谈会,对秋冬季节错峰生产进行部署,要求水泥熟料企业按照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错峰生产政策。
随着“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均全面超额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圆满收官,大气污染防治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说,大气质量改善趋势已经延续到“十四五”的开局之年。8年又8年,攻坚脚步不停,“天蓝”之战仍在继续。
原标题:年年督察为哪般?三大重点区域再吹供暖季治气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