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完,多省“各显神通”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2021/8/20 14:09:48120
导读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仍未结束,多省积极配合上级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危废行业的监管。
  2021年7月初,生态环境部联合应急管理部,两部门一起联合开展了危险废物处置专项督导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排查点为湖南、贵州、山西、内蒙古等省区,督导检查组先后在抽查了25家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并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二、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和安全监管,并督促企业整改相关问题;
 
  三、指导地方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四、及时将环境监管过程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问题线索移交应急管理部门。
 
  此次督查又给各部门敲了敲警钟,这场“危废风暴”还并未结束。事实上,我国在去年就提出了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9月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省积极践行新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危废行业的监管。
 
  例如:
 
  陕西省:落实“七个方面”整治工作
 
  2020年7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陕西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从七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2)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3)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4)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5)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6)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7)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此次专项整治从2020年6月开始到2022年年底结束。
 
  河南省:六个方面专项整治
 
  2020年8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印发了《河南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2)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3)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4)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5)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6)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据2020年河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河南省已建成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110家,综合利用处置能力693.9万吨,比2019年增加9家,利用处置能力提升10.89%,其中,利用能力提升10.74%,处置能力提升11.65%。
 
  江西:构建“五全”体系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全力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构建全域排查、全面清理、全量处置、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五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截至2020年底,全省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78.73%,提前完成方案要求40%回收率的目标任务,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520.42万吨,同比增长16%。
 
  湖北省:建立“四个清单”
 
  湖北省于2020年7月开启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持有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和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等“四个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此次专项整治从2020年7月持续到2022年12月。
 
  山东省:突出“产、贮、运、处”四个关键
 
  2021年4月,山东省印发并实施了《全省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部门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突出“产、贮、运、处”四个关键环节,集中解决了一批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总体上有较大提升。
 
  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检查工业企业40790家,发现问题38903个,已整改35599个;排查废弃厂房等重点场所50599个,发现问题957个,已整改870个;实施行政处罚611件,罚款9228.5万元,刑事立案85件,抓捕犯罪嫌疑人410人。
 
  ......
 
  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危险废物的管控被再度规范。
 
  原标题: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完,多省“各显神通”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