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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2021/6/25 9:55:16198
导读
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针对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有关工作发布通知,明确6月24日起,投档平台开放,省级不定期组织归档评审。除评审期间外,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
  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针对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有关工作发布通知,明确6月24日起,投档平台开放,省级不定期组织归档评审。除评审期间外,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
 
  投档范围方面,已纳入湖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且分档和基本配置参数没有变化的产品,其补贴资质继续有效,年度间不需重复投档。下列产品需投档:
 
  1.已纳入湖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因分档和基本配置参数发生变化的微耕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施肥机、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打(压)捆机、青饲料收获机、轮式拖拉机(7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履带式拖拉机等品目;
 
  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的产品;
 
  3.因违规联动处理等原因在2020年补贴系统被封闭(处理到期)的产品;
 
  4.在2020年补贴系统尚未完善有关信息的产品;
 
  5.其他自愿参与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产品。
 
  投档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档产品应列入《湖南省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农机化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和发布补贴品目。
 
  2.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产品;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
 
  (4)企业填报的信息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不一致的;
 
  (5)生产企业或企业主涉黑涉恶的。
 
  补贴产品实行网络投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网址为http://td.sxwhkj.com/。农机生产企业在投档平台注册账号(已注册的沿用之前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填报企业信息与产品信息,完善相关材料,并按要求上传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账号注册、登陆如有问题请与山西万鸿科技公司联系。
 
  此外,通知要求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产品投档信息,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瞒报的,一律暂停受理该企业所有产品自主投档要求,情节严重的,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继续按有关规定实施规范应用试点;钢架大棚投档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钢架大棚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0〕46号)要求执行。
 
  新进补贴产品网上投档后,需参加湖南省组织的集中现场展示演示评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原标题:湖南省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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