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丰县水务局委托,对丰县城乡污水处理 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已按规定对采购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就本次采购活动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经办人
项目实施机构:丰县水务局
地址:丰县南苑东路(新城区阳光康桥小区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南区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名称: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
编号:JSZC-G2020-192
三、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联合体牵头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法人代表:郑建华
联合体成员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法人代表:李新生
四、标的名称
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
五、中标(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回报机制)
1、中标(成交)价格
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5.10%
2)运营维护期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1.99元/吨
3)运营维护期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1.68元/吨
4)社会资本资本金投资回报率:7.98%
5)融资利率LPR值加点数:103BP
6)运营维护期初始年农村污水治理年度固定成本:94.00万元/年
7)运营维护期初始年农村污水治理单位体积污水处理可变成本:0.35元/吨
2、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设置为27年,建设期从PPP项目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其中,城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6年;镇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4年。
3、服务要求:按照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要求提供服务。
4、项目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82934.68万元(最终以丰县政府审计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确定的投资额为准),其中,工程费用为66201.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45.73万元,预备费4611.2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39.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7.07万元。
5、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本结果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19日
原标题:丰县水务局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JSZC-G202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