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1年3月底全面启动,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实施督察进驻。
4月9日,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截至4月21日,各督察组均已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截至4月28日,各督察组基本完成省级层面和下沉阶段督察工作。
在此期间,生态环境部几乎全程公开和曝光了多个典型案例,包括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一批问题。其中涉及到非法侵占保护区、粗放开采问题、小型垃圾焚烧炉长期未取缔、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超标排放如长江等,均被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
8个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省区都高度重视。
山西省晋中市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企业核查,在全市开展生态环保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
辽宁省铁岭市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整改工作,邀请专家会诊,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启动凡河新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安徽省滁州市及凤阳县组织逐户逐人调查,委托第三方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并启动污染地块调查;截至4月17日,摸排非法机动车拆解点179户;
江西省成立工作专班,进驻抚州市进行督办,印发紧急通知,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未批先建和铜加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河南省郑州、开封等市成立调查组和专案组,对前期排查的“占地造湖”项目开展回头看;通过采取临时措施,马家河北支河道部分河段初步实现灌溉功能;
湖南省湘潭市组织对全市8家港口码头企业生态环保问题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
广西崇左市拆除偷排管道,开挖埋设污水管网,启动建设3个污水提升泵站,实施截流工程,开展管网普查、疏通;
云南省对相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河长制责任压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据悉,云南昆明市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长腰山片区问题,正在抓紧推进建筑拆除、面山绿化、植被恢复工作——滇池85号界桩滇池一级保护区内的270米道路已于4月27日恢复为绿带;截至5月9日,已拆除74.4%的建筑,计划月底全部拆除。昆明市明确表示,将对滇池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领域、拉网式的彻底排查。
同时,截至5月8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安徽办理的前30批3630件信访件,已办结1422件,责令整改1497家,立案处罚236家,罚款683万元,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9人,约谈417人,问责25人。
截至5月1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交办的第二十四批177个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25件、阶段性办结52件。
截至5月1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山西省的31批3092件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办结24批2417件。合计责令整改564家,立案处罚358家,罚款7680.53万元,立案侦查9件,拘留20人,约谈150人,问责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