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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地方拓宽筹资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来源:农机网2021/3/15 8:34:5977
导读
近日,*发布对十三届*代表第1032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通辽地区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作出了回复。
  近日,*发布对十三届*代表第1032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通辽地区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作出了回复。
 
  *表示,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联合*、发展改革委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3.23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17.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98万亩。2021年,*下达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5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20万亩,年度建设任务居*列。考虑到今明两年落实*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压力较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各地完成年度新建任务。同时,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要求,我们鼓励各地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对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在编制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统筹安排“十四五”时期建设任务,对改造提升目标任务予以积极支持。
 
  *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积极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通辽等地区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提质改造,加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此外,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表示,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省,农田建设任务重、耕地面积大,*联合有关部门在测算*支持资金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对内蒙古自治区予以积极支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中明确:“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联合印发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中明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本级政府预算。”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两个渠道资金支持。同时,指导各地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江西、四川等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提升至3000元。
 
  下一步,*将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可用财力以及全国农田建设任务量等因素,合理保障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并加快研究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同时,鼓励地方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发行政府债券、充分利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原标题:*:鼓励地方拓宽筹资渠道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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