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据*报道,在*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针对人脸识别隐私问题,*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权利和处理者的义务,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草案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小范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草案还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常委会法工委将就有关问题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
此前,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由于担心自己的面部信息被盗用,有买房人戴着头盔去售楼处看房。
11月29日,南京房地产市场方面表示,已有多家售楼处接到相关部门电话通知,要求拆除现有的人脸识别系统。
有律师表示,无感获取客户个人信息,这种行为已构成侵权。客户可以要求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如果商量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此外,不久前“中国人脸识别*案”一审正式宣判。
去年10月,由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将指纹识别入园系统升级为了人脸识别,原告郭先生认为面部特征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与园区协商无果后选择起诉该动物园。11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一审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先生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但驳回了其他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回应人脸识别争议:将作出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