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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2025年第2次投档产品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投档行为进行处理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5/8/15 8:53:5318423
导读
相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盖章扫描件)反馈我厅,我厅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反馈的,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
约谈告知(对福建省投档产品2025年第2次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投档行为进行处理)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在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2025年第2次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涉嫌存在违规投档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要求,拟对相关企业违规投档行为作出处理(详见附件),并通过网络方式约谈告知相关企业。
 
  相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盖章扫描件)反馈我厅,我厅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反馈的,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3楼农机化处;邮箱:fjnj87566707@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66707。
 
  附件:福建省2025年第2次投档产品审核中发现的违规投档行为拟处理意见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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