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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餐具洗涤剂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1/15 8:38:58949
导读
本次跟踪抽查到往年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14家,14家企业产品均合格。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餐具洗涤剂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餐具洗涤剂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61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78批次产品,涉及餐具洗涤剂、非复合膜袋、婴幼儿用塑料奶瓶、竹木餐饮具、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纸杯、纸吸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睡衣家居服、皮鞋、旅游鞋、假发制品等12种产品。发现39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抽查不合格率为5.8%。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往年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14家,14家企业产品均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餐具洗涤剂。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8个地市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抽查了17个地市49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51批次产品,抽查了28家企业网络销售的30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77家,其中省内企业27家。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率为1.0%。
 
  本次抽查重点对总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甲醛、1,4-二噁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有效物含量、总五氧化二磷含量、农药去除效果(P值)、pH等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有效物含量等。
 
  (二)婴幼儿用塑料奶瓶。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7个地市16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25批次产品,抽查了7家企业网络销售的9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23家,其中省内企业1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容量偏差、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抗压变形性能、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等项目进行检验。
 
  (三)非复合膜袋。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地市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抽查了2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5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30家,其中省内企业25家。经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等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透湿量偏差、氧气透过量偏差等。
 
  (四)竹木餐饮具。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2个地市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抽查了7个地市13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32批次产品,抽查了11家企业网络销售的11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36家,其中省内企业3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甲醛、二氧化硫、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噻菌灵、邻苯基苯酚、抑霉唑、联苯、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霉菌等项目进行检验。
 
  (五)食品接触用纸容器。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9个地市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4%。
 
  本次抽查重点对抗压强度、渗漏性能、耐温性能、端盖脱离力、轴向压溃力、快速泄漏试验、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铅、砷、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重金属(以Pb计)、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渗漏性能、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等。
 
  (六)纸杯。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10个地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3%。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指标、杯身挺度、渗漏性能、感官要求、铅、砷、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感官指标、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等。
 
  (七)纸吸管。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5个地市35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39批次产品,抽查了3家企业网络销售的3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7家,其中省内企业1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铅、砷、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重金属(以Pb计)、荧光性物质、1,2-苯并异噻唑基-3(2H)-酮特定迁移量、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项目进行检验。
 
  (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121家企业生产的121批次产品,抽查了15个地市50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50批次产品,抽查了30家企业网络销售的30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90家,其中省内企业142家。经检验,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16家,抽查不合格率为11.9%。
 
  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鹅毛绒含量、异味、金属针、耐久性标签缝制位置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绳带要求、pH值、附件抗拉强力、耐久性标签位置要求等。
 
  (九)睡衣家居服。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地市17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抽查了15个地市17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25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40家,其中省内企业19家。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率为4.0%。
 
  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等。
 
  (十)皮鞋。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6个地市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抽查了7个地市27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29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39家,其中省内企业12家。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率为2.5%。
 
  本次抽查重点对帮底剥离强度、鞋帮拉出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鞋跟结合力、成型底鞋跟硬度、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安装勾心或其他刚性支撑材料的要求、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弯曲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帮底剥离强度等。
 
  (十一)旅游鞋。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商丘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抽查了7个地市20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20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37家,其中省内企业21家。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涉及省内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率为5.0%。
 
  本次抽查重点对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外底耐磨性能等。
 
  (十二)假发制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3个地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重点对干摩擦色牢度、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日晒色牢度、异味、甲醛、pH值、可萃取重金属(铅、汞、铬、镉)、致敏染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人发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耐干摩擦色牢度等。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问题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将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各地要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情况表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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