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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1/14 14:05:131558
导读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4〕212号),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327项,现予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4年度首台(套)装备给予认定奖励。首台(套)装备奖励标准:国际首台(套)装备奖励200万元,国内首台(套)装备奖励100万元,省内首台(套)装备奖励50万元,其中,装备类别为零部件的首台(套)装备按规定不享受省级认定奖励。奖励资金将从2025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统一下达,宁波市首台(套)装备奖励按照宁波市有关政策执行。请各市、县(市、区)在收到省级财政资金下达的文件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二、首台(套)产品实行目录管理和退出机制,经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将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享受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时间不超过3年。
 
  三、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大首台(套)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首台(套)产品在“两新”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力度,更好支撑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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