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每3年一个周期,上一轮政策周期为2021-2023年。2024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要求各省印发本省实施方案,在支持重点、补贴标准、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根据国家实施意见精神和我省农业生产转型升级需求,研究制定了我省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在我省上一轮(2021-2023年)实施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家启动新一轮(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提报厅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联合省财政厅于10月23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高端智能绿色发展为路径,坚持公平公正、优机优补,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培育农机装备新质生产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实现粮食增产提质、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一是突出稳产保供机具供给。重点支持保障粮食增产、丘陵山区生产、特色产业发展、农机装备补短板等机具的供给。二是拓宽“潜力”产业机具补贴范围。围绕盐碱地种植、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海洋水产等“四个潜力”产业发展急需机具,加大补贴力度,拓宽补贴种类范围。三是健全完善鉴定机制。拓展农机鉴定产品种类范围,优化鉴定程序,提升鉴定检测能力,加强监管。四是科学设定补贴标准。结合我省农业生产特点、农机化发展阶段和需求,实施分类分档差异化补贴。五是推动实施创新试点。适时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逐步推广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六是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多部门联动,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机制,全流程加强补贴机具研产推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七是提升资金兑付效能。优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
(三)优化情况。《实施方案》在不突破国家政策大框架的前提下,结合我省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突出“优机优补”,便民利民和强化监管。一是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对补贴范围进行了调整,并且建立按期调整和退坡机制,不断优化调整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二是进一步提升资金兑付效能,对上一年度补贴资金兑付率低于80%的县(区),探索建立补贴资金兑付县级审核、市级兑付机制。三是强化信息化监管、机具核验、第三方抽查、年度补贴限额等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对重点机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