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福光股份(688010)发布关于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2.60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
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公司于2022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2022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2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账户。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023年6月27日,公司公告《关于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2023年6月27日届满,第一个锁定期考核结果未达到2022年度业绩考核的要求,本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不得解锁,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股份60,000股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以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享有。
2023年7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因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5股。因此公司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持股数量120,000股调整为126,000股。
公告还提到,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于2023年10月27日被终止,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表示同意。出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后续,管理委员会将对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持股计划将提前结束。
资料显示,福光股份是专业从事特种及民用光学镜头、光电系统、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科研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光学镜头的重要制造商。公司产品包括激光、紫外、可见光、红外系列全光谱镜头及光电系统,主要分为“定制产品”、“非定制产品”两大系列。“定制产品”系列主要包含特种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广泛应用于“神舟系列”、“嫦娥探月”、“天问一号”等国家重大航天任务及高端装备,核心客户涵盖中国科学院及各大集团下属
科研院所、企业,为国内最重要的特种光学镜头、光电系统提供商之一;“非定制产品”主要包含安防镜头、车载镜头、红外镜头、机器视觉镜头、投影光机等,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
2024年前三季度,福光股份实现收入4.60亿元,归母净利润-3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