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山东省第三轮第四批6个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督察对象为济南、枣庄、东营、济宁、泰安、德州6市。经过为期20天的督察工作,各督查组通过举报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短信举报平台等形式受理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结合数据分析、实地考察等,形成了督察报告,并于近期陆续向各市进行了反馈。
督查发现,6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典型问题,比如沿河污水井溢流现象突出、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存在漏洞等。对此,各督察组要求6市应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在本轮省级环保督查中,山东省又发现了哪些问题?据山东环境消息,环保在线其中的要点进行了梳理总结↓
东营市
督察组指出,东营市水环境污染问题仍突出。降雨时雨水灌入污水管网,超出污水管网承载能力,导致沿河污水井出现溢流。污水处理厂受雨污分流不彻底影响,负荷较高。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运行效果不理想,全市已完成“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改造任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中仍有部分不能稳定达到改造标准。部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出水超标等问题。落实《山东省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不力,部分潜流湿地功能退化。
另外,东营市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推进力度也不够,落实《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要求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对建筑垃圾监管力度不足,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情况时有发生。厨余垃圾处理存在短板,部分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未纳入收集管理范围,个别厨余垃圾处置单位设备运行不正常,影响处置效果。
枣庄市
督察组在枣庄市抽查的10余处建筑工地,普遍存在“六项措施”不落实问题。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仍有短板。砖瓦窑淘汰和机制砂石企业整治进展缓慢。部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未按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移动源管控治理有漏洞。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
检测设备不合格、检测过程不规范等问题,17辆应报废柴油货车仍在使用,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编码登记。
枣庄市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问题也很突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短板明显。滕州市未按规定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枣庄市尚未建设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部分资源化利用企业不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受纳处置台账不完善。部分装修垃圾暂存分拣点建设不规范、无
分拣设备,基本上未开展收集工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力,未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实施、协同处理。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不到位,产生和处置台账记录不规范,大量污泥露天堆存。
德州市
督查发现,德州市牵头部门对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工作排查整改不到位。清洁取暖推进效果不稳固。部分县(市、区)未按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老旧移动源淘汰进展较慢,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不到位。个别企业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工序停产减排措施。
同时水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承接处理工业废水,相关论证评估工作不足。个别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提标改造工作进展缓慢,临时处理措施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只注重雨污主管网建设,污水收集不到位。人工湿地建设运维问题较多,个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低。农村地区部分河长未将黑臭水体纳入日常巡河重点,存在污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站设施停运、污水直排等问题。
泰安市
泰安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存在漏洞,主城区及各县(市)均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部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点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存在设施闲置、违规建设洗砂生产线等问题。大宗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办法不多、措施不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不力,煤矸石、脱硫石膏、尾矿砂等固废长期堆存问题仍有发生。有的已完成闭库销号的尾矿库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大量尾矿裸露,存在环境风险。
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泰安市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擅自闲置、未落实“三同时”要求、自行检测不规范、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等问题。部分加油站存在气液比检测不合格和油气泄漏问题。清洁取暖、散煤治理推进不力。部分土石方工程、道路维修工程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济南市
督查发现,济南市尚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相关工作规划,建筑垃圾排查整治不彻底,且多家建筑垃圾消纳场达不到《建筑垃圾处置技术规范》要求。部分区域脱硫石膏、钢渣等违规堆存。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部分行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水平低,存在现场管理水平低下、窑炉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不力,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多个建设项目存在施工道路未硬化、未采取抑尘措施等问题。移动源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建设项目未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厂)备案登记制度。
济宁市
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在济宁市调研发现,当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凸显,个别企业存在未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收集治理设施破损或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移动源污染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机构存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个别企业存在无手续储油罐及加油装置问题。
有一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突出,包括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监管不到位,个别生产矿山修复进度缓慢。建筑垃圾管理粗放,个别县(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推进迟缓,建筑垃圾随意堆存、填埋问题多发。机动车拆解企业监管不严,个别企业存在拆解固体废物随意堆放、拆解数量与固体废物数量不对应等问题。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不明晰,未能有效形成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