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更好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专家队伍管理,根据《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赣环环评字〔2024〕406号),我厅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重新建立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专家主要从全省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级有关科研院所、著名高校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中推荐。原专家库专家此次也需重新申报。
二、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时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三)原则上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从事环评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化工、冶炼、交通、建材、农林水利等行业15年以上),熟悉行业产业政策、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专家库紧缺或特需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且近两年未受到设区市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拟申请入库人员应先填写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申请人应签署专家入库承诺书(见附件2),并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专家库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将满足入库条件要求、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报批后,纳入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二)需提交的材料
1.专家入库申请表电子文件及纸质版;
2.专家入库承诺书纸质版及其扫描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4.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
5.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如有);
6.相关业绩、成果证明(复印件);
7.退休证明复印件及扫描件(仅退休人员提供);
上述材料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经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
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可采取邮寄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入库申请表,如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二)各相关单位应择优申报,认真核实申请人的专家申请表、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入库条件,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曹侃 龚华超 钟雨晴
0791-86862502 0791-86861523 0791-86866603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政编码:330077
电子邮箱:jxssthjjczxghc@163.com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入库承诺书
3.专家推荐汇总表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