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无人机具有作业效率高、智能化程度高、信息化水平高,以及减轻劳动强度等优点,是发展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是低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智慧农业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植保无人机发展迅速,应用作业面积快速增加,已成为防病治虫的重要手段,在“虫口夺粮”保丰收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目前,农用无人机已进入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将有效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降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成本,推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普及,对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民航宁夏监管局联合印发《宁夏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图片来源:千图网
《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机者购买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数量应与生产、服务规模相适应。
购机者应持有或拥有一定数量人员持有操作证书。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激活、依法投保责任保险、至少完成1000亩次的农机作业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具有健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可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测算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补贴标准以宁夏每年测算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为准。
同时,补贴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2.申请补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认证证书有效期范围内。
3.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
4.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植保无人机满载悬停时间不低于5分钟,空载悬停时间不低于10分钟。
5.有固定的作业装置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同一机型作业装置相同。
6.设计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凭操作人员身份密钥连接后方可操作飞行。
7.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断点续喷等监控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8.防护等级不低于IPX5,具有全天候避障功能,距离障碍物(直径≥2.5厘米)3米以外能自动避让,配备全自主飞行作业和手动操控作业系统,可支持厘米级定位。
9.单台配备电池数量≥2组,配备相应数量充电器。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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