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科技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上海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了《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
重点支持智能高速插秧机、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机具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复合、高端、智能农机应用,提升现代设施农业智能装备水平。同时,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加大对超期不兑付、兑付慢问题治理力度。
补贴范围
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分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和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两类。
1.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海市农业生产实际需要,从“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选取22大类38小类85品目作为常规机具,其中,聚焦稳产保供选取
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穴播机(仅限水稻直播机)、谷物干燥机、辅助驾驶设备7个品目不超过20个档次机具作为重点机具。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适时将符合条件和上海市农机装备补短板需求的农业生产急需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纳入上海市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
2.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为提升设施农业智能装备水平,补齐农业机械化生产短板,通过征求基层意见、专家评审选优等程序,确定上海市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11大类14小类19个品目,其中8个品目机具开展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试点。
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并及时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或档次剔出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上海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1.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机具。常规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单机补贴限额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规定执行,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重点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5%,其中,通用类品目机具提高幅度控制在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的20%以内。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
结合上海市防灾减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探索将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40%,机具纳入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予以备案后另行通知实施。
2.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5%。首次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
上海市对补贴机具进行分类分档、测算补贴额,以补贴额一览表形式分批发布。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见下表: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