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副局长解读《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来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11/25 8:43:06922
导读
《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明确建筑垃圾收运模式,提出各类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要求,并设置收集点。
  2024年9月25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祝永宏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要于2024年底前,依法编制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做好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宿州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本工作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与上级相关规划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要求依法编制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为做好与国家、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我市制定出台《规划》。二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给环保工作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为加强建筑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亟需出台相关规划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6月,宿州市城管局着手起草《规划》初稿,7月底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8月5日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埇桥区政府和市管各园区管委会意见;8月13日在市城管局网站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8月20日,通过专家审查会审查。9月6日,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反馈的修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9月 25日,经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5日,《规划》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约213.9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2024-2035 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与《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期限保持一致,规划基期年为 2023年。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目标、规模预测、源头减量规划和分类管理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规划实施计划等九个方面。
 
  1.规划目标
 
  加快推动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着力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建立数字化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源头、运输、终端全过程闭环管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
 
  2.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宿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工程垃圾产生量约为6.33万吨/年,拆除垃圾产生量约为4.24万吨/年,装修垃圾产生量约为14.95万吨/年,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产生量约为56.97万吨/年,建筑垃圾合计约为82.49万吨/年。
 
  3.源头减量规划和分类管理规划
 
  通过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及推广绿色施工促进各类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源头减量,并配套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环境污染等防治措施。
 
  4.收运体系规划
 
  明确建筑垃圾收运模式,提出各类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要求,并设置收集点。
 
  5.利用及处置规划
 
  工程垃圾与拆除垃圾性质相似,采用“资源化利用为主,消纳为辅”的处理模式,最大化实现资源化利用。
 
  装修垃圾在装修垃圾处置中心进行分选后,骨料用于生产再生建材,危险废弃物及有害垃圾进入危废处理设施处理,可燃物进入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工程渣土和经固化、脱水处理后的工程泥浆可用于资源化利用、域内平衡、跨区域调剂平衡、生态修复利用、场地平整。
 
  6.存量治理规划
 
  持续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河道水道两侧、公路铁路两侧及涉农区域,及时清理无主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未取得核准,擅自运输、处置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7.监督管理规划
 
  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机制建设、部门职责分工、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突发应急预案。
 
  8.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
 
  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并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生产、质量提升和推广应用为目标,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标准体系,打通建筑垃圾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的各个环节,积极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
 
  9.近期规划实施计划
 
  建设项目主要是装修垃圾处置中心,位于港口南路与南外环路交口西北角,设计规模20万吨/年,占地面积20768.32㎡(31.15亩),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10万吨/年。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埇桥区、市管各园区,一是进一步压实部门和属地工作职责;二是加快存量堆积建筑垃圾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完善装修垃圾收运处体系,督促埇桥区加快推进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四是加强工作规划宣传,提高企业和公众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科室:市容环境管理科
 
  原标题:【文字解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祝永宏解读:《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