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解读之一:实施规范条件管理推动环保装备

来源: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2024/11/12 14:11:233235
导读
目前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共358家,规范条件企业整体发展情况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环保装备制造业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具有政策导向性强、产品覆盖面广、产业关联度高、资金技术密集、社会责任重大的行业特征。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24年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名单,通过实施行业规范条件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环保装备制造业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定期发布更新《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培育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对生态环保产业的贡献和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在产业规模方面,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总产值约9700亿元,相比于1980年我国环保装备产业初步形成时的7.5亿元已提高约1293倍。在技术水平方面,我国环保装备技术水平呈现“总体并跑、局部领跑”,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高温烟气过滤等一批技术装备已跻身国际领先水平。在企业培养方面,优质企业不断涌现,培育形成了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在产业集群培育方面,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沿海经济带和以长江经济带为轴的沿江省市已集聚了70%以上的大型环保装备制造企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二、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行业发展要求
 
  为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制定发布《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等四个细分领域的规范条件,以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强化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重视安全生产”为基本原则,主要从企业经营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把控、安全生产规范等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企业经营水平部分要求企业应具备研发、设计、安装调试等能力及相关资质。装备企业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并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技术创新能力部分要求企业与研发机构、大学、科研院所在技术研发方面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具备一定比例的专职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投入稳定且取得足够的专利成果。产品质量把控部分要求具备产品制造所需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设备,具备对产品性能、可靠性等准确检测的能力,具备检验外协和外购产品质量的条件和制度。安全生产规范部分要求企业应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证书,如不具备的应对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企业经营生产和产品使用要求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向规模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激励了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先进有效的技术支持;增强了企业对环保装备产品质量的管理意识,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提高用户对环保装备的信任度,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引导了企业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共358家,规范条件企业整体发展情况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据统计,358家企业2023年实现产值1470亿元,企业数量占行业企业总数的2.8%,产值占全行业总产值的15.2%。规范条件企业中污水治理企业数量最多,共172家占规范条件企业总数的48.0%;大气治理企业单位企业产值最高,达到7.3亿元/家,远超1.05亿元的行业平均水平;固废处理装备企业利润率较高,达到11.6%,超2023年行业平均水平约4个百分点;环境监测仪器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最高,达到12.4%,是其他三个领域规范条件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比的2.3倍。(作者: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  王亦宁)
 
  原标题: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解读之一:实施规范条件管理 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5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