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机具,支持引导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本市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补贴种类
报废条件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废并申请补贴:
1.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报废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 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 1875-2010)和《水稻插秧机报废技术条件》(NY/T 3529-2019)。
2.未达到报废年限等技术条件的国二排放标准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国二农机),包括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
3.谷物(粮食)干燥机报废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粮食干燥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NY 1644-2008),使用年限大于10年。
4.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
5.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等情况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
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资金(提前报废国二农机、谷物(粮食)干燥机除外)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中列支。国二农机提前报废、谷物(粮食)干燥机报废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上海市农机报废实行定额补贴。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标准按照《通知》执行。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相关机型报废补贴额详见《上海市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
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