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印发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10/18 14:09:1068
导读
备案人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婴幼儿配方
 
  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pdf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