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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印发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10/18 14:09:1059
导读
备案人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婴幼儿配方
 
  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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