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四方光电(688665.SH)公布,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以28.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59.34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67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部分调整至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部分股份数则直接调减,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10.00万股调整为207.7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9.00万股调整为166.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00万股调整为41.50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41.46元/股调整为28.39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07.70万股调整为297.01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20万股调整为237.6660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1.50万股调整为59.3450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和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