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第四批试点项目名单公示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10/18 8:30:1342
导读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通知称,拟将龙岗区智能建造产业园项目等25个申报项目确定为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第四批试点项目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第四批试点项目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环〔2021〕212号)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申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第四批试点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经自愿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龙岗区智能建造产业园项目等25个申报项目确定为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第四批试点项目名单,现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层,邮编:518034
 
  附件: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第四批试点项目公示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