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加快构建国家水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2023年9月,我省入选全国第二批省级水网先导区。为进一步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制定出台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结合落实《福建省水网建设规划》,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数字孪生水网体系为重点任务,推进各层级水网协同融合,加快构建“三纵八横、三区两带”福建水网总体格局。到2025年,省级水网覆盖范围达到82%以上,供水安全系数超过1.18,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3级(含)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86%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93%以上,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全省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能力、防洪减灾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三、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4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推进一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区域引调水工程建设,打造福建水网大动脉和主骨架。加快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提高流域区域水资源调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一批小型水库和中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提升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抗旱能力。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
(二)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推进大中型防洪水库建设,提高流域洪水调蓄能力。加快建设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五江一溪”、中小河流治理及其他独流入海河流防洪治理,提升重要城镇、重点河段防洪能力。常态化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现三类坝水库动态清零。完善非工程措施,提高洪水风险防控能力。
(三)完善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体系。实施重点河段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持续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和水美乡村建设,强化河湖管理,完善河湖长制。拓展提升“长汀经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持续推广木兰溪治理经验,传承筼筜湖综合治理理念,擦亮福建水利生态文明品牌,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水网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打造数字孪生水网体系。提升水网监测感知能力,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空天地一体化感知体系。总结推广九龙江北溪、溪源溪数字孪生流域试点成果,推进数字孪生小流域建设,加快推进水口物模基地建设,继续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原型河流、物模河流、数字河流等“三条河流”。启动数字孪生福建水网建设,推动闽江口区域网数字孪生先行先试。优化整合数字水利平台,实现对内“一屏看水”、对外“一屏管水”。
四、保障措施
《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要素保障、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跟踪评估等7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原标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