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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三个强化”统筹部署助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10/16 14:09:0073
导读
近年来,昌邑市累计完成530个村、约13.6万户的生活污水治理改造任务,治理率达到82%,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昌邑样板”。
  近年来,昌邑市认真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创新突破,靶向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擦亮幸福底色。累计完成530个村、约13.6万户的生活污水治理改造任务,治理率达到82%,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昌邑样板”,整县推进“集中拉运+智慧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入选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办推荐到中央改革办。
 
  一、高位推动强化部署,上下联动齐发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切入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的生动实践。对相关工作,昌邑市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省厅和市局相关领导同志也多次赴现场实地指导,针对性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压紧压实责任。连续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汇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各镇街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调度,确保凝聚强大合力,推动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统一工作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认真学习上级规范性文件,实地考察相关工程成效,因地制宜选取“集中拉运”模式。在选取试点村庄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南》,涵盖主要设施安放位置、入户管道安装方式、管道材质等各个方面,确定“十个统一”的工程规范,明确设计、预算、审核、发包、验收等要求,坚决把好工程的技术关、质量关和经济关。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县、镇、社区、村四级包靠落实机制,形成“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一线专员”工作推进体系,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成效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安排专人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数智赋能强化监管,精准施策促提升
 
  充分利用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果,探索数字赋能监管工作,通过横向纵向贯通、线上线下协同,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信息化在农村生活污水管护工作中的实践运用,为精准高效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搭建平台助管护。以被纳入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结合“智慧昌邑”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搭建收集监管、清运监管、安全监管于一体的“智慧平台”,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安全、高效、便捷的智慧化服务。实现了收集监管“即时化”,在每个村的末端污水收集池设置红外线液位计,杜绝末端污水收集池收集过满、污水外溢的问题。实现了污水清运“可视化”,污水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终端,全程作业可视、可控。实现了安全防护“标准化”,在末端收集池周边加装防护栏,对每个井盖安装压力传感器,发生移动实时向指挥中心发送信息、予以警示,确保及时处置、运行安全。
 
  二是实地巡查提质效。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协调各镇街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居网格员,成立一支巡查管护队伍,按照季度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交叉巡查、抽查。在智慧管护的基础上,汇总日报台账、信访投诉和系统报警三类线索,梳理可能存在的点位,随时安排人员现场勘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紧盯冬季严寒天气和夏秋汛期两个重点时段,安排机动队伍随时待命,与住建、消防、应急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严防不利天气造成的管道冻裂、溢流、倒灌等现象。
 
  三是因地制宜抓整改。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管护不到位问题,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定期组织回头看,按照“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批评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确保切实整改到位。对因极寒天气、降雨内涝造成的运维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影响,同时举一反三制定应急方案,下发各镇街区及各部门,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保障,建章立制抓落实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与长效管护,昌邑市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全方位构建治理保障体系,确保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面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护投入大、财政资金相对紧张的形势和压力,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统筹用好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累计筹措资金4.2亿元,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进行兜底保障。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昌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后续管护工作机制。同时,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细化设施使用、维护、管理等责任,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有效发挥村民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作用,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微信群、实地走访、公布相关人员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机制。一方面,有利于资源共享和经验推广,起到以点带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实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政策和相关问题进行解释,确保治理工作始终贴近民意、符合民需,为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原标题:昌邑市“三个强化”统筹部署 助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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