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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长江环保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决定转让公司10.72%股份

来源:环保在线2024/10/16 8:30:2011
导读
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决定,将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节能国祯股份,占比10.72%。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节能国祯)10月14日公告称,其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峡资本”)决定,将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节能国祯股份 73,040,457 股,占其总股本的10.72%
 
  长江环保集团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资本为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两者实控人均为三峡集团。节能国祯则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节能”)控股子公司,长期致力于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已建立和拥有完备的产业链优势。也正是因为中节能的入主,节能国祯正式更名,曾用名“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细数节能国祯与“三峡系”的分分合合:
 
  2019年9月,节能国祯(原“国祯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决定将公司15%股份,以12.7元/股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合计转让价为12.77亿元。若股份得以如期转让,“三峡系”将持有公司26.6%股份,跃居第一大股东。原计划更名为“三峡国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不过,这起合作在半年后终止。2020年3月,节能国祯选择与中节能签署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15%的股份转让给中节能,并将约6.26%表决权委托给中节能行使。股权转让价格为14.66元/股,总价款为14.75亿元。交易完成后,中节能将拥有国祯环保29.95%的股份表决权。
 
  根据问询函回复,节能国祯与“三峡系”的股权转让卡在了股东大会环节,原因为部分核心条款,包括价格、控制权等受外部条件制约无法落实。从转让价款来说,中节能在此次股权转让中拟多支付2亿元的对价;从控制权层面来说,“三峡系”曾保证在股权转让后3年内且国祯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情况下,仍保证国祯集团的控制地位,而中节能本次受让股权却直奔控制权而来。
 
  值得一提的是,“三峡系”签署的协议中规定,在合规情况下,节能国祯将被优先考虑纳入长江大保护联合体单位成员之中,并优先在长江环保集团主导的长江大保护项目中开展智慧水务、管网检测及修复等运维服务。签署后三年内,国祯环保每年将承担长江环保主导的新增项目中不低于30%的运维服务保障职能。
 
  最终,随着节能国祯投向中节能的“怀抱”,这些承诺也宣布“告吹”。如本次“三峡系”成功转出手中节能国祯全部股权,双方后续合作会走向何方,其中充满了未知数。
 
  业绩方面,节能国祯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9.06亿元,同比增加2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93亿元,同比增加2.41%;基本每股收益0.2833元,同比增加2.39%,整体表现稳中向好。节能国祯表示,上半年公司聚焦主业,紧抓机遇,深入推进环巢湖流域、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并顺利拿下一批新项目,为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支撑。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节能国祯还明确提到了公司央企混改带来的优势,中国节能对公司控股后,有利于把优秀民营企业集聚在主体平台之内,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在服务共抓长江大保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
 
图源:节能国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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