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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佳木斯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4/10/12 14:09:5811
导读
10月10日,黑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佳木斯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部署,黑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佳木斯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0日向佳木斯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德喜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丛丽作表态发言,副市长王金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佳木斯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佳木斯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高质量推进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国家重大工程,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验收任务,超额完成各项预期生态指标。积极落实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抚远市、同江市空气质量在全省县级城市中分别排名第1位和第2位。全市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0%,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042万吨,提前实现“十四五”减排目标。
 
  督察指出,佳木斯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部分领域仍存在短板弱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县区和部门在责任落实上存在较大差距,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个别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黑土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薄弱,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突出、破坏林地案件还有发生,相关部门监督执法不到位。水环境管理存在短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的格局还未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散煤污染治理和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进展缓慢,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仍需加强。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不到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工业园区环境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工作措施长效化、工作机制常态化尚未完全有效建立。
 
  督察要求,佳木斯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精神,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要认真办理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佳木斯市委书记丛丽表示,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将全面认领督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扛起整改责任,把督察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整改督察组反馈的各类问题。要坚持动真碰硬,以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专班式推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加强组织领导,以最有效的机制确保整改成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加强保护修复、深化污染防治、促进绿色转型、完善治理体系上持续用力,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建设美丽佳木斯,切实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振兴发展的实际成效。
 
  反馈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佳木斯市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来源|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监制|姜迪  责编|付文宇 多琳娜
 
  原标题:省级督察丨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佳木斯市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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