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广西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和氢能化替代、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老旧机车淘汰更新、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标准提升七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和北斗终端应用,有序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明确
到2028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基本淘汰;
船舶运力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除保留应急运力外,大力推动全区公交车辆实现电动化或氢能化;
30年以上内燃老旧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
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
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
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01
城市公交车电动化和氢能化替代方面
鼓励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在保障城市公交车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和相关补助政策,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鼓励设区市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燃油公交车向氢能公交车转变。
02
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方面
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推动8年及以上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鼓励港口场内转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设区市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制氢加氢站一体化、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制氢加氢一体站等建设。
03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方面
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
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加快液化天然气(LNG)、醇、氢、氨等燃料动力船型研发。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营运船舶、沿海及港内拖船建造,支持绿醇、绿氨等燃料动力国际航行船舶发展。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先行示范区。
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落实西江航运干线LNG加注站、水上服务区等配套设施在重点工程码头布局方案,建立健全LNG供应体系。加快建设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构建便捷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网络。
04
老旧机车淘汰更新方面
支持老旧机车淘汰报废。执行《铁路内燃机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明确老旧铁路内燃机车报废运用年限为30年,建设机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验体系。
05
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方面
支持老旧安检设备更新。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老旧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使用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开展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结合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实施电动化和氢能化先行区试点,指导设区市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
支持老旧分拣设备更新。
06
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方面
鼓励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沿海枢纽港口、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场站和转运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鼓励港口装卸工艺绿色改造。支持冷藏车等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电动化、氢能化升级改造。
07
标准提升方面
强化营运车船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提升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载运工具安全绿色发展水平。
落实新能源机车及配套工程的标准体系。
《方案》指出,将强化政策支持。制定配套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健全金融保险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加强创新支撑,开展新型能源载运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交通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