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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碳排放计量能力?最新指导目录发布

来源:仪表网2024/9/30 8:50:3882
导读
作为我国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指导目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碳排放计量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各行各业提供了精准的碳减排“行动蓝图”。
  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为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排放单位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业主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提供参考。
 
  作为我国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指导目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碳排放计量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各行各业提供了精准的碳减排“行动蓝图”。
 
  《指导目录》涵盖39个关键测量参数、82种检测标准方法、108种测量仪器设备、85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5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排放单位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业主提供了全方位的参考和指导。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碳排放计量能力,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碳市场建设和温室气体减排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指导目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例如,针对火力发电、铝冶炼、水泥、钢铁等高排放行业,明确了燃料消耗量、燃料发热量、原料中碳含量等关键测量参数,以及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和技术规范。这些参数和设备的精准测量将有效解决过去碳排放数据质量偏低、测量量值缺乏溯源性或溯源链不完整、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在测量仪器设备方面,《指导目录》推荐了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非分散红外气体分析仪等先进设备,这些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并精确计算碳排放数据,为碳排放核算数据的准确性验证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指导目录》还强调了计量器具的溯源性要求,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业主增强碳计量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强碳排放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强化计量器具溯源性要求,加强碳排放相关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利用,服务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各有关计量技术机构要加强碳计量技术研究和能力建设,科学规划和布局建设一批碳排放相关计量标准,在做好衡器、压力表、电能表、热能表、流量仪表等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标准物质的研制和应用,加快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不断提升服务碳排放核算核查、碳监测、能源检测、碳足迹等工作的计量基础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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