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南通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4年修订版)》10月1日起实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2024/9/28 14:04:5738
导读
《南通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4年修订版)》10月1日起生效,将划分出1、2、3和4a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共有207个声区划单元。
  日前,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通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24年修订版)》,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规定》适用范围覆盖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等中心城区。本次区划将南通市中心城区划分为1、2、3和4a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共有207个声区划单元。
 
  因区划范围内没有占地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本次共设1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46个,其中崇川区16个、通州区19个、海门区8个、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通州湾示范区1个,具体见附件1。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本次共设2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81个,其中崇川区20个、通州区31个、海门区13个、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6个、通州湾示范区5个,具体见附件2。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次共设3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80个,其中崇川区13个、通州区23个、海门区18个、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13个、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7个、通州湾示范区6个,具体见附件3。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将区划范围内交通干线边界线(指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外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相关规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本次区划范围内不设4b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清单具体见附件4。
 
  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时,根据交通干线声源特性、两侧建筑物形式、地貌特征以及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l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