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政策与标准】 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机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近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市各涉农区实施,补贴资金从中央和市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安排;补贴对象为天津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种类
在
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
联合收割机、
水稻插秧机、采棉机、播种机、喷杆喷雾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基础上,将旋耕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投(饲)饵机、增氧机、拉幕(卷帘)设备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报废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报废补贴农业机械种类及一览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报废条件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提供凭证,并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化主管部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具,机主可自愿申请办理报废补贴:
1.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采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播种机报废年限为10年,喷杆喷雾机报废年限为10年,旋耕机报废年限为10年,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报废年限为8年,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报废年限为8年,投(饲)饵机、增氧机报废年限为3年,拉幕(卷帘)设备报废年限为8年;
2.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的;
3.损毁严重、技术状况差、维修成本高或无配件来源的;
4.存有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
5.国家明令淘汰的。
补贴标准
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采棉机单台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除20马力以下拖拉机外,对只申请报废不新购置的,执行本方案规定的报废补贴标准。
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更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各区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得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农民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资金不超过6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对自《通知》印发之日(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对已领取报废补贴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的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