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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公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4/9/24 8:45:1013
导读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公示,6项技术被限制,12项技术被淘汰。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公示稿《目录》限制类技术由7项调整为6项,删除玻璃钢湿式电除尘(雾)器,将低效湿式除尘技术调整为洗涤、水膜(浴)、文丘里湿式除尘技术。淘汰类技术由13项调整为12项,删除无原位再生系统的VOCs 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
关于《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以下简称《目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7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
 
  电  话:(010)65645390
 
  传  真:(010)65645400
 
  邮  箱:touzichu@mee.gov.cn
 
  附  件:《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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