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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强国试点成果展示|江苏打造平安交通工程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4/9/24 8:45:035
导读
近日,江苏省打造平安交通工程交通强国试点任务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
  近日,江苏省打造平安交通工程交通强国试点任务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
 
  江苏省打造平安交通工程试点工作以优化体制机制、完善工作体系为重点,围绕建设安全责任体系、法规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风险防控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安全文化体系等六个方面试点任务,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增强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提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建立部门权责清单和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清单。编写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习手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交通运输 安全监管标准,围绕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制定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履职标准,提升行业执法监管履职能力。对企业开展“邀约式”安全检查,提供“靶向式”安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夯实安全发展法治基础,完善公路管理、工程建设、铁路安全等方面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修订《江苏省公路条例》,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制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推进第三方服务、商业保险和信用体系等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保险机构、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针对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港口营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定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健全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安全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出台《江苏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等,指导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制定《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和 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等,推进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工作。制定发布《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程》,强化港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技术装备标准体系,制定《江苏省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终端技术要求(试行)》《江苏省重型载货车辆智能监控系统通讯协议技术要求(试行)》等,推广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道路普货运输领域应用。
 
  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研究重大风险点识别和防控技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船闸运行等领域全覆盖的风险管控技术指南体系。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在重点领域探索 全链条监管机制,强化危险货物装货环节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开展长三角区域“两客一危一货”联合执法。完善和推广应用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和港口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危化品储罐实时在线监测和港口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
 
  考核评估体系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制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行政检查业务履职标准,形成一套全面、准确、适用性强的安全监督履职规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出台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航等领域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考核结果应用,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安全文化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搭建江苏交通学习网站、工程专家微信小程序、平安守护系统等,探索实施从业人员“互联网十培训”模式。推进宣、教、 培一体化基地建设,建成江苏省港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公交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基地等。
 
  依托试点任务实施,先后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影响性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涵盖8项具有代表性的创新成果;获4项省部级重大科技奖项,形成5项法规规章、8项行业和地方标准,编制8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5项创新成果入选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创新案例;21个项目入选交通运输部重点科技项目清单。
 
  典型经验
 
  坚持标准引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特性及趋势,加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适应性、有效性研究,构建基础设施、载运工具、从业人员、作业过程全覆盖的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出台《江苏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江苏省农村公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技术要点》等,提升规范对于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指导能力。发布《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江苏省重型载货车辆智能 监控终端技术要求(试行)》等标准规范,加强技术装备在主动安全防护、基础设施监测运行等规范性指导,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机制创新,压实工作责任链条。
 
  聚焦职责、监管、评估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权责体系,梳理安全生产责任事项清单,印发《关于调整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职责的通知》,制定交通运输监管标准,围绕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制定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履职标准、安全检查办法,提升行业执法规范履职能力。拧紧责任链条,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优化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机制,定期召开片区例会、调度会,全面推动重要工作落实落细。严格考核评估,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完善各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考核评估规则。
 
  坚持系统治理,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推进重点法规立法进程,推动出台《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法治保障。推动“两客一危”、危险货物港口等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探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借助“线上研判十线下布控”协同机制,实现超限超载、非法营运车辆精准查处。持续探索基于信用评价结果的交通运输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机制,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精细化水平。
 
  坚持协同治理,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持续健全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联合应急管理、公安交警、文化旅游等部门协同推进旅游包车“五不租”、危险货物装货人“五必查”等,逐步构建协同治理格局。完善长三角“两客一危”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执法标准、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方面深化合作,凝聚区域联合监管力量,为提升区域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一体化水平注入新动能。规范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理工 作,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推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构建保险机构、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保险机构协同运作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机制。
 
  创新“邀约式”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江苏省内各地市及高速执法支队着力打造“邀约式”安全生产检查实施项目,坚持行业监管与便民服务并重,执法检查与邀约帮扶结合,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调度专报(2023年第6期)对“邀约式”检查的相关做法予以刊发推广。2023年8月7日,司法部调研座谈会上该项目作为典型做法进行会议交流。2023年10月25日,在泰州市召开“邀约式”安全生产检查和企业“吹哨人”制度典型案例成果推广现场会,发布《“邀约式”安全生产检查和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建设蓝皮书》。
 
  主要经验及做法:
 
  由“被动检查”向“主动邀约”转型。坚持问题导向,对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涉路施工、发生事故被列为高风险企业等情形,由企业向所在地交通执法部门申请安全指导,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
 
  由“要你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认真摸排“邀约式”安全检查中企业的实际需求,精准定位安全生产源头问题,围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体系、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等方面,上门提供“靶向式”服务,对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检查结果不纳入执法程序,改变以往交通运输企业担心受罚,遇到安全生产问题不敢提不愿问的现状,激发企业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内生动力。
 
  由“设路障”向“设路标”转变。坚持便民利企与坚持依法监管相统一,通过多途径向企业宣传“邀约式”安全检查,以及检查模式和工作流程,以“只服务不处罚”的工作理念和“不能只说不行,还要说怎样才行”的工作方法,采取“查、问、核、教”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规范专业的服务指导。
 
  主要成效:
 
  助企疏困,强化帮扶指导。“邀约式”执法由企业主动申请,指定检查时间与内容,再由执法机构依约上门。邀约式”检查突出“送服务、重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检查结果不纳入执法管理程序,不实施行政处罚。
 
  精准监督,优化执法服务。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为目的的安全监管工作新模式,推动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实现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由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风险、除隐患转变,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截至2023年10月底,全省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共服务企业130余家,服务对象涵盖“两客一危”企业、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等,受到了交通运输企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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