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深圳光明区发改局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

来源: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9/22 14:24:5331
导读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公示期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20日。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4号),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光府规〔2021〕 3号)有关要求,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20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6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5-88212590(邮编 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fcjcyk@szgm.gov.cn,并请附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