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9/21 14:12:5851
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通知,将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各地区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部署,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要求,现启动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一、为指导地方和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附件1)。申报项目须满足相关申报要求,并规范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请各地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申报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报送。
 
  三、请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各项目申报表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附件:1.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
 
  3.推荐项目汇总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4年9月11日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