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2台低温+1台高温!中铝包头铝业除尘器采购招标

来源: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2024/8/31 14:21:1855
导读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除尘器采购项目公告。项目采购2台低温除尘器和1台高温除尘器。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除尘器采购项目公告。项目采购2台低温除尘器和1台高温除尘器。
 
  公告如下: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低温烟气除尘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239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低温烟气除尘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239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低温烟气除尘器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在扁铸锭车间外设置2台除尘器,两台共用一个排气筒。其中一台除尘器(A组)用于负责处理本项目4台100t燃气精炼炉、1台90t双室炉、1台脱漆炉产生的低温烟气粉尘,另一台除尘器(B组)用于负责处理本项目渣处理产生的低温烟气粉尘。
 
  2.4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合金事业部再生合金区(四期院内)
 
  2.5招标范围:2台。包括除尘器本体、管道(连接至设备预留口)、烟气调质装置(脱酸、脱二噁英)、粉料再循环系统、旋风除尘(渣处理系统)、烟囱(两台除尘器共用一个排口)、电气控制系统、在线检测系统(符合当地政府环保要求)、压缩空气干燥器、压缩空气储气罐和保证该设备能够长期、安全、正常运转并达到下面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所必需的配套随机附件、专用维修工具、质保期内随机备件(见明细)等,以及整体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货物(含计量仪表)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使用证(含发生的费用)、售后服务(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且以上设备必须满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47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074-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风量100000m3/h以上的含干法脱酸或二噁英处理的除尘器系统设备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30 09:00——2024-09-06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9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高温烟气除尘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2394/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高温烟气除尘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239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高温烟气除尘器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在扁铸锭车间外设置1台除尘器,用于负责处理本项目4台100t燃气精炼炉、1台90t双室炉、1台脱漆炉产生的高温烟气粉尘。
 
  2.4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合金事业部再生合金区(四期院内)
 
  2.5招标范围:1台。包括烟气加热系统(预留位置)、除尘器本体、管道、SCR脱硝、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粉料再循环系统、烟囱、在线检测系统、电气系统、压缩空气干燥器、压缩空气储气罐和保证该设备能够长期、安全、正常运转并达到下面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所必需的配套随机附件、专用维修工具、质保期内随机备件(见明细)等,以及整体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货物(含计量仪表)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使用证(含发生的费用)、售后服务(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且以上设备必须满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47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074-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80000m3/h以上的含脱硝的除尘器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30 09:00——2024-09-06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9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