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8/31 8:42:4119
导读
近年来,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2023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保持下降,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9.4%,长江干流连续4年、黄河干流连续2年水质全线Ⅱ类。
  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介绍,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实施长江经济带、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动解决1600多个突出问题,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98.4%。
 
  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累计将375.7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管理。
 
  2023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保持下降,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9.4%,长江干流连续4年、黄河干流连续2年水质全线Ⅱ类。
 
  黄小赠: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长期以来,各位一直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宝贵贡献,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非常高兴有机会,就“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这个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
 
  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推动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加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印发实施评分细则,组织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实现从定性描述到定量评价转变。全力支持配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强大合力。实施长江经济带、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动解决1600多个突出问题。
 
  印发加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98.4%。坚持底线思维,印发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通知,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精准识别各类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溯源整治,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一湖一策”强化水华防控,推进重点湖库水生态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全国累计有2.4万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定,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构建“三水统筹”治理新格局。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累计将375.7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管理。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倒逼岸上城乡各类污染源全面整治。
 
  我们印发国家层面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明确了2573个水体保护建设任务。共选树了两批56个优秀案例,引导各地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推动发布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是首个由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对于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完善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国已经有24个省份28个流域签订了补偿协议。
 
  2023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保持下降,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9.4%;长江干流连续4年、黄河干流连续2年水质全线Ⅱ类,这是了不起的历史成绩。
 
  但也要看到,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面源污染防治仍是薄弱环节,黑臭水体消除从根本上难度还比较大,“三水”统筹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以美丽河湖为重要抓手,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三水”治理,以更高标准、更有力举措,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