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关于加力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补贴详情如下: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种类
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包括
拖拉机、
播种机、
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报废年限
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从省外合法购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二手机具,在海南本地使用2年以上的,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
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确定。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和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且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具体补贴标准详见《海南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正常标准)》(附件1)。
在《若干措施》实施期间(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农机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进一步提高部分机具报废补贴标准。其中,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报废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类机具,可在正常报废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详见《海南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提高标准部分)》(附件2)。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