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印发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2024/8/28 14:13:5627
导读
《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近日印发,适用于社会各界为实施碳中和而开展的林业碳汇活动。
  近日,福建省林业局正式印发《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下称《方法》),适用于社会各界为实施碳中和而开展的林业碳汇活动。
 
  使用《方法》还应满足:
 
  (1)项目土地权属清晰,且项目参与方须提供所有项目地块的林地及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如县级以上1人民政府核发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项目单个地块土地连续面积不小于 400m2。对于 2022 年之前开始的项目,土地连续面积不小于 667m2。
 
  (3)实施项目活动的土地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乔木林(郁闭度≥0.20,树高≥2m);或以经营竹子为目的的竹林;或连续分布面积≥400m2 的新造林、未成林造林地和适合造林的林地。
 
  (4)造林项目不移除原有散生乔木和竹子,原有灌木和胸径小于 2cm 的竹子的移除比例总计不超过项目边界内地表面积的 20%;
 
  (5)项目活动不涉及全面清林和炼山等控制火烧;
 
  (6)除对病(虫)原疫木进行必要的火烧外,项目不允许其他人为火烧活动;
 
  (7)除改善林分卫生状况而开展的森林经营活动外,不移除枯死木和地表枯落物;
 
  (8)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A. 符合水土保持的实践,如沿等高线进行整地;
 
  B. 对土壤的扰动面积不超过地表面积的 10%;
 

 

  原标题: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的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