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共计12条。
在产业领域财政支持政策方面:实施工业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对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市财政予以贴息;鼓励工业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对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工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对工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申请专精特新贷,用于设备更新、技术创新、扩能增产等;拓展延伸装备企业供应链,支持分行业定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经省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步深化与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合作,加快资本、技术、产业高效对接,带动重点产业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
在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领域财政支持政策方面:加快推进供排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县区积极争取政府债券用于域内城市管网、油气长输管道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支持纯电动重型卡车更新替代,在自卸、搅拌、牵引、市政环卫等重点行业领域更新使用纯电动重型卡车给予补助;助力发展城市绿色出行,积极争取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巡游出租车、公交车电动化,开展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市、县更新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应急车辆除外),市、县财政对新购新能源车辆给予补贴。
在消费领域财政支持政策方面:继续落实促消费政策,支持汽车、家电等行业消费。对新购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对新购智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家居产品、电动自行车发放消费券。
在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方面:为切实体现激励作用,本次财政资金实行“先到先得”和“直达快享”,引导县区、企业、消费者等积极响应扶持政策,迅速形成实际投资,最大限度激发企业设备更新和消费者以旧换新的积极性。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