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开征

来源:工信部2024/8/16 8:40:2027
导读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要求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清洁、高效、智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还应设立专门的废旧动力电池贮存场地,配备红外热成像监控、烟雾报警等安全防护设施。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下称《规范条件》)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前。
 
  《规范条件》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所指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过程,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其中,梯次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处理,制造符合有关标准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再生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冶炼(或材料修复)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规范条件》明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相关企业不得位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湿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应为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除外)。已经建成投用和在建的综合利用企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2年内搬迁。
 
  《规范条件》强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作业应选择生产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环保水平和资源利用水平先进的生产设施设备,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清洁、高效、智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还应设立专门的废旧动力电池贮存场地,配备红外热成像监控、烟雾报警等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加强对运输、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利用等各环节的能耗管控,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求工艺废水循环利用率应达90%以上
 
  同时,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