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集中收集率上,《方案》要求到2024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左右、力争达到72%。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70%以上、力争达到75%。到2025年底,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0%以上或在2022年基础上提升至少10个百分点。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方面,《方案》要求设区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到2024年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县城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到2025年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县城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方案》提到将开展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明确近3年未纳入征迁计划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要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到2025年底消除管网空白区。加快实施污水接驳管网、沿街店面生活污水接驳口建设,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有条件的城市推进城区生活污水厂管网互联互通。2024年至2025年全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000公里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实现动态清零。
另外,《方案》强调,要推进重点流域内市县污水厂提标改造。南平、三明、龙岩地区的21座污水处理厂实施尾水一级A排放提标改造工程,要在2025年底前完工。其中,南平、永安、武夷山、清流、浦城、政和、连城等污水处理厂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到2025年底,福州、厦门、泉州、漳州、晋江、石狮等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或比2022年增加5个百分点。
按照“厂、站、网”匹配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或扩容
污水提升泵站。2024年至2025年新建改造污水提升泵站14座。新建或改造的泵站要设置水量、水位、水质等在线仪表设施,增设除臭通风和门禁围栏等安防设备。
2023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上级有关部门巡查抽查发现的82个黑臭问题,相关城市要在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各地要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巡查发现的95个县城黑臭问题,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责任主体,细化整治措施。各地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治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城水系每半年全覆盖排查一次,确保在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
原标题: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