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茶叶等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推动绿色简约消费理念深入人心,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纠正茶叶等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现将部分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纠正城厢区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2023年11月24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莆田市城厢区某茶叶店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的盒装马头岩肉桂(净含量:50g)茶叶产品进行抽查。经查,该批茶叶产品包装层数共计5层,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包装层数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12月1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核查,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案例2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纠正城厢区某茶叶店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2023年11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东海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莆田市城厢区东海某某茶叶店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的盒装五福纳祥铁观音(净含量:500g)茶叶产品进行抽查。经查,该茶叶产品包装层数共计5层,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包装层数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东海市场监管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已现场整改到位。
案例3 涵江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涵江区某茶叶经营部销售过度包装茶叶店 2024年4月11日,涵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涵江区某茶叶经营部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经现场测算并经当事人确认,该店销售的茶叶包装空隙率达85.23%,不符合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涵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当场下架其过度包装产品。
案例4 涵江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涵江区某食品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店 2024年4月12日,涵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涵江区某茶叶经营部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经现场测算并经当事人确认,该店销售的茶叶包装空隙率达79.41%,不符合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涵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当场下架其过度包装产品。
END
供稿单位:执法监督科